首页 | 独家披露 | 现场目击 | 今日热点 | 全球头条 | 世界海南 | 时政 | 经济 | 文化 | 社会 | 境外 | 趣闻
  焦点评说 | 行业评论 | 前卫观点 | 网络批评 | 论坛强帖 | 时事点评 | 琼州夜谭 | 在线投诉 | 海外看海南 | 网络批评 | 中新地方精选
  广告服务 | 旅游频道 | 订阅服务 | 办事指南 | 旅游服务 | 人才招聘 | 房产信息 | 特色商品 | 夜生活指南 | I T 数码 | 汽车发烧友
旅游--正文

游客嫖娼被拘未游完行程要旅行社退费 终败诉收場


2008年02月27日 10:51

  据《沈阳晚报》报道:一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因嫖娼被拘留未能游完行程,竟向旅行社索要离团期间费用。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旅游质监所了解到这起旅游纠纷。

  据旅游部门介绍,不久前,一旅行团到A市时,一位男性游客提出,到B市后,他的“干妹妹”要随团活动两天。导游表示这样做违反有关规定,男游客表示理解并同意。团队即将离开B市时,B市公安机关通知旅行团领队,这名男游客因涉嫌嫖娼被拘留,须调查,暂时不能随团活动。

  导游留给该游客一份旅游团队行程表,并告知他等问题解决后及时与团队会合,离团期间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直到旅游团游完所有行程,到达C市后,这位男游客才与团队会合并随团返回出发地。

  旅游结束后,游客要求旅行社返还其离团期间的一切费用。旅行社认为,该游客嫖娼被公安机关拘留是个人违法行为所致,与旅行社无关,旅行社已为其垫付了所有预定费用,不同意退费。游客将旅行社告上法院,法院判决旅行社胜诉。

  沈阳市旅游质监所分析认为,本案旅行社还可起诉这名游客违约。

  (徐微微)

  来源:金羊网

编辑:陈少婷

首批免费博物馆名单四月公布 免费博物馆不免票
中国游客到南非遭劫引发关注 远游最好买财产保险
"机场最佳服务奖"评选 世界最佳机场亚洲占前三名
自称伙伴是"恐怖分子" 旅客开过分玩笑被禁止乘机
春节黄金周过后 海南旅游线路价格最高降幅达50%
北京奥运游下月起接受报名 商务团和自由行有作为
国内游价格同比降一成 为揽客旅行社推"破冰之旅"
受新的冷空气南下影响 琼岛将出现降雨降温天气

驴友换房旅游时小心中招
建议08旅游计划要早安排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20659
信箱:hicns@hicns.net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