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禁止游客八种不文明行为 最高罚五百元
2007年10月23日 10:24
近日,广东省林业局在其公共网站挂出《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对森林公园游览区、生态保护区的面积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森林公园超量接纳游览者和游客的八种不文明行为作了明文禁止和处罚规定。其中,游客的违规行为最高将被罚款五百元。
8种被禁止的行为
制造噪音;
损毁花草树木和设施、设备;
随地吐痰、便溺,抛弃塑料品、金属品或其他废弃物;
伤害或惊吓野生动物;
破坏和采集野生植物;
生火烧烤、焚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在树木、岩石、古迹、建筑物及设施上刻画;
其他影响森林公园管理和保护的行为。
来源:信息时报
国家发改委下拨专项资金保护海南省铜鼓岭湿地 今年前3季度海南旅游开房率上升 三亚增幅最大 首例消费者“不要赔钱要补游”案判决 旅社违约 节后旅游迎来"黄金月" 价格实惠出境旅行正当时 国内部分景区实行淡季票价 游客最多可享五折优惠 百条冬游线狂降价 冬游火爆直逼三个黄金周 西昌满城尽是"嫦娥迷" 旅游至少已赚3000万 赏秋浪漫两不误 蜜月游成今年秋天新人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