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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因价而异的分配原则
http://www.hi.chinanews.com.cn      2009年06月22日 10:27        字体:【  】【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内外天然橡胶价格暴跌,在联价计酬条件下,承包国有胶园的割胶工人割胶劳务收入相应减少原本是很正常的事,但却引起了各式各样的议论。笔者认为,国有胶园承包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胶工割胶的劳务收入都必须坚持因价而异的分配原则,即胶工割胶的劳务收入因价而异。这是海南农垦持续探索了几十年,于最近几年才取得突破的基本经验。坚持因价而异分配原则,既体现胶工收入与其创造的价值直接挂钩,又体现了国有胶园产权条件下,分配问题上企业和个人利益兼顾,因此,值得我们坚持下去并使之不断完善。

  因价而异分配原则,首先符合胶价起落的客观规律。例如:近6年来,国际胶价从473美元上升至3000美元,变幅高达6.3倍;我国天然橡胶价格最低每吨6150元,最高每吨2.89万元,变幅高达4.7倍。面对这样大的升降变幅,胶工割胶劳务收入只能因价而异,即按照一定的分配比例,价高时多拿,价低时少拿,这是非常合理的。去年全局网上交易综合干胶平均吨价2.5万元,而今年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到5月底综合干胶平均吨价只有1.42万元,对比下降了43%,胶工割胶劳务收入理所当然要相应下调。如果继续维持去年的较高收入水平,企业承付不起,职工收入也就会变成无源之水甚至无米之炊。

  橡胶市场1994年放开以来,尽管胶价变幅很大,但海南农垦15年的综合干胶平均价每吨只有1.24万元,胶工割胶的劳务收入只能在这个平均价框架内求得一个合理比例,这个比例按胶价28?34%支付比较合理,这样可以避免收入大起大落,保持收入相对稳定。考虑到胶价变动度大的客观现实,建议目前因价而异计酬以国家收储价每吨1.46万元为基准价,同时设定1万元为保护价,1.8万元为因价而异计酬上限价,用不同的比例维护胶工劳务收入的基本稳定。当胶价突破因价而异计酬上限时,超高价格增加的收入,用于建立以丰补歉的风险基金,用于弥补保护价收购的损失,同时拿出一部分用于胶工年终联产第二次分配。这样的分配方案,既可以避免胶价涨落引发分配的大起大落,维护胶工收入基本稳定,又可以在保护价收购条件下,胶工的基本生活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上述分配方案实施的前提是全面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生产成本。

  同时,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胶工是以企业主人的身份长期承包国有胶园的,作为企业的主人,在考虑分配问题时,理所当然要坚持和服从企业和个人利益兼顾的原则,使双方的合理利益都得到有效保护。为了增加胶工收入,我们可以通过改革使部分商品性物耗转化由劳务服务去实现是必要的,而且潜力很大。光化肥费用支出一项,2001年每吨干胶支付的化肥成本为559元,而目前光橡胶专用肥费用每吨就花1389元,对比增加了1.5倍,可是橡胶单株产量反而从10年前每株3.7公斤下降至去年3.1公斤,增加化肥的合理性遭到质疑。如果从现代企业管理看问题,类似这样的质疑还有很多。我们承认过去胶工收入偏低的事实,但同农场其它行业收入水平对比,并没有达到某些媒体报道的程度那么严重,对此应该尊重历史逐步解决,过多责难和盲目追求都会带来思想混乱等负面影响。从另一个角度看,割胶生产存在的道德风险和前些时间一些单位出现少数人的畸高收入,其影响力不可低估,应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解决。

  全球金融危机还没有出现明显的复苏迹象,尽管本次危机冲击后,天然橡胶的谷底价比亚洲金融危机高出一筹,而且胶市复苏时间大大缩短,但橡胶市场面临低价进口复合胶的冲击,市场走势仍存在很多变数,前景不容乐观,而坚持因价而异分配原则本身就是非常有效的应对措施。素有淡泊自守、宠辱不惊、顾全大局情操的农垦人,一定能正视全球金融危机引发的困难,同舟共济渡过难关。(邢 民)

  来源:海南农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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