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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被土管所长截留四年 万宁农民非常不解


2008年05月07日 10:52

  近日,万宁市大茂镇联益村委会百坑田村民小组的村民林道正非常苦闷,他们所在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经4年了,还没发到手上,尽管村里一些集体用地属于他们,但他们却拿不出证明。

  村民4年未拿到土地证

  在万宁大茂镇联益村委会和袁水村委会交界处有一块438平方米的土地。因为这块土地,联益村委会百坑田村民小组曾进行诉讼。为明确土地所有权,该村民小组曾向国土部门申请土地确权。

  根据万宁国土局查阅该地的备案显示,包括这438平方米土地在内的63.67901公顷土地目前已经确权,土地为集体所有,所有权人为万宁市大茂镇联益村委会百坑田村民小组。并且国土部门已核发该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编号万集有(2004)第107001号。

  但让村民不解的是,万宁国土局在2004年12月5日核发的土地证,到现在他们也没拿到。

  拿不到土地证带来不少麻烦

  拿不到土地所有权证明,给他们带来了许多麻烦。

  曾有人到村里来,称该438平方米的土地已经被他买下,土地归他所有,并和村民发生争执,双方因此产生很大矛盾,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因该地有这些争执,一直空着无法使用。

  村民陈永标表示,“土地证没有发给我们,我们也拿不出证明土地归我们的证据,结果和人家也争不出结果。”

  国土局认为应交付使用者

  4年里,百坑田村民小组的村民多次找到万宁市大茂镇土管所,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但土管所没有将土地证交给村民。该所所长沈俊清表示,“一直没有发土地证,是因为该地存在争议。”

  万宁国土局谢股长介绍,国土部门2004年核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是有效的,应该把土地证交给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证件核发后,万宁国土局将证件交给了大茂镇土管所,应该由土管所交给村里。

  百坑田村民小组村民非常不解,为什么还不发给土地证?

  来源:南国都市报


编辑:陈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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