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定安积极创建"百里百村"文明生态


2008年04月28日 17:36

  定安县人民法院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之一,积极参与“百里百村”文明生态创建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表扬和当地干部群众的称赞。

   定安县委县政府为落实连片创建海南革命摇篮母瑞山红色旅游景点的工作新思路,制定了“百里百村”文明生态示范村的建设工作方案,把建设文明生态村活动当作提升法院形象,为民办好事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规划先行,主动与县建设局取得联系,争取该局规划股派员帮助下边村制作文明生态村规划图。二是加大宣传。三是协调联动,创造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镇财政拿一点、村集体和农民出一点,包村单位和有关部门扶持一点的原则,目前已筹措资金2万多元。四是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在文明生态村建设活动中,发动村民共投劳1800多个劳动力,目前已基本完成首期平整拆迁工程,自备石料80多立方。五是完善机制,引导村委会建立健全文明生态村巩固和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最近召开的全县镇委书记、牵头工作队队长工作汇报会上,县委副书记张忠惠、县委常委孙泽文对定安县法院牵头开展“百里百村”文明生态村创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作者:刘毓安 程作轩

  来源:法制时报


编辑:陈少婷

相关链接
商情互动
${分类信息}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