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南开展拖拉机违法改装加轮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2008年03月31日 11:14

  近几年,我省拖拉机拥有量呈现较快发展势头,已经成为我省农业生产、农村运输不可缺少的工具,为发展我省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拖拉机主为了能多载多拉,擅自改装拖拉机出厂配置,加长车厢,加多车轮,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农机安全生产增加了事故隐患。为此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决定从3月28日至7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拖拉机违法改装加轮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要求各市县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深入县以下道路和田间地头开展田检路查工作,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对违法改装加轮的拖拉机,依照《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改装拖拉机造成伤亡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还要求市县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主动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抓好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作者:孙博源

  来源: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编辑:陈少婷

相关链接
商情互动
${分类信息}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