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中新海南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河北开始销毁三鹿问题奶粉 程序严格
2008年10月03日 11:45

  昨天下午,被河北省沧州市工商局集中封存的1931公斤问题奶粉,在河北省沧州市工商、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化为灰烬。河北全省各地要在10月4日前完成问题奶粉销毁任务。

  为做好问题奶粉销毁工作,防止其再次流向社会、流入消费者手中,9月30日河北省政府转发了河北省工商局制定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督销毁办法》。要求各地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企业承诺、经销商参与的原则,销毁工作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工商、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监督,三鹿集团承诺退还货款、有关经销商共同参与。各地可采取集中销毁与就近销毁相结合,但销毁工作须依法进行,做到程序合法。

  《办法》规定了销毁范围为流通环节工商部门查封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其包装物。销毁由各市工商会同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拟定具体销毁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销毁方式要做到便捷、环保。

  据了解,沧州市为确保无一袋问题奶粉遗漏,销毁时间表确定后,10月2日上午,封存在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的问题奶粉由专人押运,统一集中到了沧州市工商局院内,由工商执法人员逐袋清点、登记造册,代理商、经销商签字确认后,由公安部门负责押送到沧州市益康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销毁。

  来源:新华网-河北日报

编辑:陈少婷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搜索更多关相报道:
·栏目热点
美众院再开会论救市方案 预计今日表决
海口超市"十一"纷纷促销
乘拖拽伞游海空 恐惧消散
港各界举行文艺晚会庆国庆
2008台北文学季"开跑"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
琼州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