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海南首季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9.3%
2008年05月09日 08:25

  中新海南网5月8日电(记者 王辛莉)海南首季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9.3%,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高达18.9%,房屋销售上涨12.1%,土地交易价格上涨22.3%。

  海南省政府今天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上述信息。

  海南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去年以来,海南通过发展生产、保证供应,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完善储备制度和完善救助机制等多种措施,抑制物价上涨。

  海南省统计调查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价上涨已影响到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该部门曾对低收入人群作过分类调查,最低一类低收入人群一季度用于食品消费支出增加82.5元占新增收入的53.2%,实际收入只增长2.3%。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麦正华透露,今年,省政府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对城镇低收入家庭补助每月增加15元,农村的低收家庭补助每月增加10元。(完)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新闻热点

鱼塘工人疑遭报复被砍伤

香港入境处机密文件外泄

商家促销暗藏玄机

海口个别幼儿园情况令人忧

广东局部出现洪涝灾情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