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海南网5月7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昨日下午,儋州市交警在海口警方和广西警方的配合下,抓获两名肇事逃逸嫌疑人,并将他们押回儋州(如图)。据悉,截至目前,儋州警方今年已经破获四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
网上通缉犯准备出逃落网
2007年2月21日7时30分,儋州市民李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于儋州市东都线0公里加423米处追尾碰撞王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当时,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后坐有一乘客胡某。两车追尾,造成胡某、王某和李某受伤。后经鉴定,胡某伤情为重伤。
事发后,警方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时,发现肇事者李某逃逸。历时一年的追捕和网上通缉,在海口港派出所的配合下,今年5月5日终于将欲乘火车出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据儋州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称,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且在行车中,未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因而造成事故的发生。
逃回广西还是被揪了回来
2007年4月15日2时30分,陈某驾驶渝B.A2XX1号厢式货车拉运香蕉途经西线高速公路109公里加850米处路段时,因车辆发生故障停在行车道上。由于未设置警告标志,导致周某驾驶的赣C.E1XX7号厢式货车与其发生追尾。
警方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时,发现乘坐赣C.E1XX7货车的况某已死亡,司机周某受伤,渝B.A2XX1司机陈某和车主弃车逃逸。由于陈某居无定所,给警方的抓捕带来了许多难度。儋州警方通过对陈某的网上通缉和与陈某老家广西警方积极联动,于昨日下午将陈某从广西押回海口。
交警剖析两起逃逸案
昨日下午,记者在省交警总队见到两名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李某和陈某。李某称在发生事故后,让人帮忙拨打110报警,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且其家人已经与受害人进行协商赔偿,他不明白为何警方还要网上通缉抓捕他。对此,记者昨日采访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分别对这两起案子进行剖析。
省交警总队事故处理科副科长陈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案例一中,李某虽称让人拨打110报案,但警方赶到现场时,李某已经不在现场,这就构成肇事逃逸行为。
陈明称,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首先要拨打110报案,然后对伤者采取积极的治疗救治措施,如果是送伤者去医院救治,要及时返回事故现场协助警方调查,不然送伤者去医院后离开,也构成肇事逃逸。
此外,李某认为其家人对受害人已进行协商赔偿,警方不应该再抓捕他的想法是错误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认清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如果当事人触犯了法律,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第二起逃逸案例,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称,陈某的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牌,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记者 王蓓蓓 通讯员 周平虎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