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5月4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一民工因操作工地设备不当,被电钻击伤手臂,其向工地提出赔偿要求遭拒后,竟作出危险举动,爬上工地40米高的吊塔欲自杀。紧急关头,公安边防、消防民警联合施救,成功将这名民工救下。
5月1日15时许,海口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海甸岛海景路一工地报警称:一民工爬上工地40米高的吊塔欲自杀。接报后,指挥中心当即指令辖区红岛边防派出所、海甸消防中队民警出警救助。
到达现场后,派出所民警通过喊话器做其思想工作。在工地负责人答应了民工提出的工伤赔偿要求后,这名民工开始自行下塔。但15分钟过后,下到吊塔一半高度的这名民工情绪又出现波动,他又开始向上攀爬,回到了原来吊塔的最高处。
两名消防官兵当即决定绕到吊塔民工看不见的一面攀爬救援。红岛边防派出所民警则继续与民工对话,分散其注意力。最终消防官兵将这名民工顺利救下。,
经红岛边防派出所民警了解,这名民工姓龙,湖南邵阳人,是工地的木工,今年年初被聘用。3月6日,在施工过程中,龙某因操作设备不当,被电钻击伤手臂。事故发生后,工地第一时间将其送往解放军187医院救治,支付了1000多元的医疗费,在龙某误工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工地付给其700元生活费。但龙某向工地提出5000元工伤费的索赔要求,对此,工地予以拒绝。在多次讨要被拒后,加上其他工友的怂恿,龙某遂采取了跳塔这种过激的行为。
了解事情原由后,民警严厉批评了龙某这种荒唐讨要工伤费用的行为。考虑到工地与龙某双方之前都没有签订工伤保障合同,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民警建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解决。看到获赔有望,最终龙某打消了自杀念头,表示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解决,不再采取过激行为。
作者:唐海珍、邢桦、裴荣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