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强区扩权又有新举措:海口再下放11项行政权项
2008年04月30日 08:52

  海口市人民政府已决定下放第二批行政权项11项。至此,海口由市里下放给区里的行政权项达到了65项。这是记者今天从中共海口市委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根据省第五次党代会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优化市区两级资源配置,明确区级行政权项,扩大区级管理权限,提高市区两级行政效能,充分激发市区两级的发展活力,海口市政府决定实施强区扩权,并于去年底首批下放了54项行政权项。涉及经济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财力支配、人事和机构管理权五大权限。

  据介绍,这54项行政权项绝大多数已正式交接并正常运转,平稳有序向前推进。

  海口市政府这次决定下放的第二批行政权项共有11项。

  下一步,海口还将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科学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权限,理顺市区管理体制,确保行政权项配置发挥最大效益。

  同时,按照资源适度下沉的原则,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财力调配方面适度向区级倾斜,把更多的公众资源交由区级支配,提高区级配置资源的能力,增强区级发展活力。同时结合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下放管理权项的承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向区级下放管理权项,确保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新下放的11项行政权项:

  采矿许可证年检(国家、省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除外)

  矿区范围划定的具体工作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跨区的、特别重大的除外)

  土地确权的具体工作(跨区的、特别重大的除外)

  土地征收的具体工作

  工业企业行业管理

  区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或撤销

  辖区旅游市场管理与监督(导游证的颁发与吊销除外)

  三星级(含三星)以下旅游饭店星级复核

  辖区民间组织的审批管理

  辖区门牌的审批管理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卓上雄 范金娇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新闻热点

记者暗访:"油改气"生意红火

“五一”小长假市民变招度假

320斤保险柜离奇失踪

21位梨园大师海口献艺

港人人民币存款激增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