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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放假半天让人“有点烦”
2008年04月23日 10:57

  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节这天享受到半天的假期。(4月22日《人民日报》)

  如果没有今年的“五一”长假的“缩水”,也就没有了“五四”的破例放假半天,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五四”被淹没在“五一”黄金周中了。很显然,这半天假可称得上是前三天假期的延续,并可作为是对“五四”特殊意义的“拯救”吧!只是过分强调年龄界限和忽视前面三天假期过渡的放假形式,很可能会让“3亿多青年依法享受到半天假期”的预期落空。

  首先,从年龄界限来看,14至28周岁的杠杠存在争议。当前,“青年人”的年龄界定可谓“政出多门”,在社会上得到较多认同的当数共青团现行团章所规定14—28周岁的团员年龄。只是仅以共青团规定界定青年定义,不一定合理,尤其是在我国平均寿命有较大延长的情况下,青年的上限完全应该上移。尽管这次放假已无法作出调整,但以年龄享受半天假日的现实,很可能会将这个好事引向争议面。

  其次,半天的假期,需要明确而又具体的“交接”。如果没有前面的三天假期,那这个半天就很容易单独处理,规定没有明确半天是上午还是下午,又为假期的衔接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恰当的方法是顺延前面的三天,以4日下午上班或者复课为好。正是由于存在随意性,也就有可能让青年朋友结束了三天假期赶来“复工”,半天后再休,破坏了前面假期的整体性,最终更多的情况是让这个难得的半天变得有名无实,尤其是对离家远或者出校门不便的青年“欲休难休”。

  再次,放假的层次太清,反而会让放假的操作起来更复杂。先从14岁的下限来看,不足龄的当然就不能休假了,那在一个班级里不就出现了13岁上课14岁放假的现象,请问学校怎么合理掌握?不仅之前要做好年龄的摸底清理工作,而且还要安排好不放假的学生,这有多么麻烦不算,即便是学生的离校和在校安全,也不好把握。再看对于28岁的上限,同样也存在着这样的“分水岭”,学校(主要是老师)或者单位让部分人放假部分人加班,不是在有意制造用工矛盾和年龄歧视吗?

  “五四”放假半天不能说完全没有必要,但放半天假不如放一天假,仅仅局限放存在争议的年龄段,不如给全体民众放假,这不仅是打破青年节狭隘观的需要,也是引导全国人民重视这个特殊节日的必然选择。还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也别总以放假来体现对某个节日的关注,尤其是对像青年节这样的特殊假日,我们需要的不是一放了之,而是通过举办有声有色而又有益有效的活动,将其精神内涵和励志价值充分地挖掘出来。一句话,与其狭隘地给青年人放半天假,不如在全国各地举行盛大的活动,促进全民参与,真正焕发出青年节应有的活力和光彩。

   来源:新华网/ 周稀银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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