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4月22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近日,海南省卫生厅、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省卫生厅要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医院工作。进一步做好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抓好新农合工作。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对卫生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举报电话:65388375。
省工商局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加强对医药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举报电话:12315。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举报电话:66832512、66832524。
省物价局要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秩序。开展药品医疗价格专项检查。举报电话:12358。
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要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部门以及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实施监督。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不力、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省人民检察院要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办案协查机制。建立预防合作机制。及时解决协作配合中出现的争议。(记者 陈敬儒 通讯员 付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