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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特困生、残疾学生等读职校将免全部费用
2008年04月18日 08:32

  中新海南网4月18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海口市200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会议上获悉,今年秋季,海口全市31所公办或民办中职学校计划招生10054人,经海口市政府批准,凡就读31所海口市属中职学校(含民办)的学生,均享受以下四项优惠减免政策:

  一、海口市户籍的特困生、残疾学生、孤儿,免除在读期间的全部费用;

  二、海口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免除中考报考费;

  三、海南省户籍的特困生免除在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四、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论户籍)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许欣)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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