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口交警昨日开出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第一张罚单


2008年04月14日 08:21

  中新海南网4月14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昨天上午,在海甸五西路海大北门附近的摩托车专用道上,海口交巡警支队的民警对挤占分道停车的琼AC9853小轿车,开出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第一张罚单,并将该车拖离现场。

  4月12日上午12时许,记者在海甸五西路海大北门附近看到,多辆小轿车停在摩托车专用道上,司机则进入路边的饭店用餐。

  看到交警过来检查,许多还没有吃完饭的车主害怕被处罚,急匆匆地从饭店里跑出来准备将车开走,执勤交警当场对他们进行了教育。执勤交警在此巡视了10多分钟,看到一辆牌号为琼AC9853的白色小轿车一直没人来管,于是决定对该车进行处罚,并联系拖车将其拖走。执勤交警说,根据相关法规,交警部门拟对琼AC9853小轿车罚款100元。

  据海口警方称,从即日起,海口交巡警支队将对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行为,如占道停车、逆向行驶和占道摆卖等,从初期的单纯宣传教育变为宣传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他们通过媒体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分道行驶”措施市民还需“磨合”

  汽车挤占“摩道”停车仍较普遍

  4月1日,海口警方决定对摩托车和汽车实施分道。施行两周后,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市民已逐渐了解“分道行驶”措施并自觉按交通标志行驶,但占道问题仍然严重。

  海口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海口分道行驶管理措施是借鉴广西南宁交警的做法。据悉,南宁交警的交通管理经验非常丰富,特别是在汽车与摩托车分道行驶管理方面,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另外,海口交巡警支队主动与海南政法学院联系,由学院派出100名学生,在交巡警支队民警的带领下,在分道行驶的路段协助民警执法,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

  这位负责人说,虽然不少市民对分道行驶的管理措施还不完全理解和适应,但分道行驶的好处还是十分明显。首先,分道行驶整合了原非机动车道的道路资源,使原非机动车道得到充分利用。其次,分道行驶把摩托车集中在一定的区域内行驶,不让摩托车与汽车在主干道上混行,这样可以确保摩托车驾驶人安全。第三,摩托车从主干道分流出去后,会使主干道上汽车的交通更加顺畅,减少交通堵塞。

  但记者在今天的调查中发现,虽然海口分道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已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了解和接受,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

  第一,汽车挤占非机动车道停车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如在海甸五西路海大北门饮食一条街,每天在中午和晚上吃饭时间,都有一些食客将轿车停在那里的摩托车专用道上,影响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在凤翔路,小摊贩喜欢在非机动车道上摆卖东西,占道现象严重,对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的通行造成不良影响。第二,个别路段存在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逆行的现象。第三是宣传尚不到位,整个社会未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部分驾驶员未明了摩托车分道行驶的好处,也未明白驾驶车辆应注意分道行驶的交通标志。(文刚 陈世清)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马英九称将增“国防”预算

盗贼光顾储蓄罐装3000安全

广东食品油涨价幅度达10元

席琳·迪翁沪上显天后风采

琼霞光计划新建11个敬老院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