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口昌茂清华园拖办房产证


2008年03月18日 14:55


图为昌茂清华园

  “我们入住小区两年多了,当初开发商答应交房后的90天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但直到现在,房产证连个影都没有。不讲信用的开发商怎么让人安心?”连日来,海口龙华路昌茂清华园的业主不断向房管部门投诉,开发商出尔反尔,长期拖办房产证,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3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昌茂清华园采访。很多业主听说后,纷纷前来向记者反映情况。刘女士住在一楼,她告诉记者,2005年购房时,开发商曾口头答应交房后90天内办好房产证。“哪有这回事,每年我都找到开发商交涉此事,开发商总是找各种托辞和借口,房产证一拖再拖,至今竟还没有给业主办理,让人愤怒又无奈。”刘女士说到。

  据了解,目前昌茂清华园住有300多户业主,大部分是2006年入住。两年多来,由于开发商迟迟没有办理房产证,造成很多业主非常不方便。梁先生是一个生意人,买房后没有房产证,无法抵押贷款,生意上急需资金时就出现了麻烦。他说:“其实,房产证对一户业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物权法》出台以后,房产证可以当作各种用途,如果没有,很多时候非常麻烦。”

  “昌茂清华园的开发商是海南昌茂集团,应该说是一家很具实力和声誉的房地产企业,但没有想到房产证这事还是那么让人揪心!”业主詹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几年来,很多业主不断向有关部门上访、投诉,但收效甚微,大有不了了之的味道。“如果今年内无法拿到房产证,为保障广大业主的利益,我们只有起诉开发商了。”詹先生坚定地告诉记者。

  “不仅没有给各个业主办理房产证,至今就连整个楼盘的总房产证也没有办下来。不知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这个话题业主时时提,但总是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住在七楼的李先生说,开发商的态度非常消极,对业主的诉求没有足够重视,导致众多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非常糟糕。

  “现在双方根本谈不到一块,动不动就发生争执,整个小区非常不和谐,很多业主非常茫然。”李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昌茂清华园的业委会正在筹备,但由于各方面的阻力,筹备工作非常不顺。

  “如果业委会筹备不起来,那么业主的很多利益就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特别是办理房产证一事,就因为没有业委会作为代表,很多业主也就无从交涉,或者交涉了也只是个别业主,力量非常薄弱。”据李先生透露,前阵子,有业主代表到海口市房管局查阅档案,发现业主购房时缴纳给开发商的维修基金并没有存档,为此他们还跟开发商进行交涉,但事情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李先生等人表示,如果开发商迟迟不向房管局上缴维修基金,那么办理房产证的事情就会遥遥无期了。

  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当天中午,记者在昌茂清华园采访了代表开发商的物业公司相关人士。

  据昌茂清华园物业管理处物管部部长李兴井介绍,昌茂清华园这块地皮是1993年前后由昌茂集团公司购置的,当时政府就给予土地很多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一些税收等。“但后来政府的政策发生了变化,开发商非常被动,在与有关部门交涉期间,就耽误了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拖延至今。”李兴井说,未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的做法确实不对,但开发商也并没有答应是交房90天后办理房产证

  “这两年来,开发商一直努力跟有关部门协调办理房产证一事,但由于一些细节问题,始终无法满足业主的要求。”李兴井明确告诉记者,目前开发商已处理好关键环节,估计今年4月底就会把整个小区的总房产证办理下来,不久就会分割到户,为各个业主送上房产证。

  随后,李兴井还向记者解释了“业主筹备业委会受阻”和“维修基金未上缴”等问题。他说,物业公司很支持业主成立业委会,并没有设置什么障碍,但业主筹备业委会时,应该积极主动和物业公司沟通、协商,尽可能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

  李兴井强调,开发商绝不会“吞”掉业主的维修基金,因为这是业主的血汗钱,请广大业主放心,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这笔维修基金一定会分文不少地交到房管局,确实维护业主利益。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作者:梁杉 实习生 王月 摄影报道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工商局通报17种不合格食品

京城金价调整仍属全国最低

流感再袭4间港中学涉32人

那大“鬼屋”租出去了

萧亚轩受访谈"苦恋"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