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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城市借读费每学期小学300元 初中500元


2008年02月25日 10:36

  中新海南网2月25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开学伊始,众多家长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询问,中小学校该不该收取借读费?借读费标准是多少?上学期交过借读费,这学期是否还要再交?

  据教育界人士解读,择校费和借读费的概念是不同的。政策允许公办普通高中每年按计划录取择校生,相对于正取生而言,择校生要按标准交择校费。根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对择校生不再收取学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不能招收择校生,到城市学校借读的学生要交借读生费。

  根据海口市教育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的2008年春季海口市中小学(民办学校和国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在此列)收费标准,对于城市初中、小学生而言,属借读的学生交借读生费,初中每生每学期50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农村学校不得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借读费。(许欣)


  
编辑:付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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