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口首部公交法规3月1日实施 线路实行特许经营


2008年02月18日 09:24

  中新海南网2月18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椰城首部公交法规《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据此,海口公交线路将实行特许经营,企业已取得的经营权将不得再行转让出租,以杜绝此前公交变私交后产生的无序竞争等问题。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交通局主办的有关动员辅导会上获悉的。

  优先发展公交合理设置专用车道

  据了解,该条例已明确提出,海口市政府应积极发展公交客运事业,并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道路通行和资金投入等方面体现公交优先原则。具体要求包括:依公众出行需要及时编制公交规划、政府性基金要向公交客运倾斜、对公交车政策性亏损要给予补贴、及时开通线路更新车辆等等。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市交通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设置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公共汽车优先通行标志、信号装置。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单向行驶的道路,可以允许公共汽车双向通行。原有的城市主、次干道,应当逐步完善停靠站、候车亭和线路牌等设施,新建的城市主、次干道应当配套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线路实行特许经营严禁转让分包

  该条例规定海口公交客运线路实行特许经营,并对经营者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要求。只有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线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方可从事公交线路经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符合线路经营要求的运营资金、运营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取得客运服务资格证书的驾驶员;有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地和配套设施;有合理可行的线路运营方案;有健全的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方面的运营管理制度等。

  该条例还明确规定,经营者取得的公交客运线路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不得将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权以单车承包、代车挂靠等方式发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甚至吊销线路经营许可证及相应的车辆运营证。

  企业承担部分社会福利特殊人群可减免费乘车

  该条例同时对公交车应承担的部分社会福利作了明确规定。

  据规定,离休干部、70岁以上的老年人、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及持有全国统一印发的《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有免费乘车待遇;小学生以及65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票乘车待遇。同时,残疾人乘车时还依法享有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的权利。(卓上雄)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中外记者考察涉日水饺工厂

台一老兵欲飞越厦金海峡

丹麦街头暴动50人被捕

白灵3月5日出席法庭审判

1500万元养殖海鱼“冻死”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