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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部以下”与“膝盖以上”


2008年01月25日 11:07

  1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质监局获悉,本月起,由成都市商务局、质监局、卫生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足浴场所卫生标准》、《足浴业经营和管理规范》正式实施。其中对足部按摩师所下的定义是,“施用一定力度的,有规律的手法对人体膝关节以下部位进行保健按摩的人员。”(1月24日天府早报)

  这样的规定似曾相识——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美发美容行业的管理,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曾于2004年底发布了新的《广州市美发美容服务规范》,规定美发只能进行肩部以上按摩。

  毫无疑问的是,上述两种“规范”的初衷都是好的,旨在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因为“肩部以下”、“膝盖以上”这样细致入微的规定存在,“规范”的实际操作性不免大打折扣——面对人数众多的从业者,可能为他们每人都指派一名执法人员,以随时监督有没有“逾越界限”吗?

  随着足浴场所与美容美发场所的增多,如何规范经营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两种“规范”都对经营场所的服务设施、卫生条件以及从业人员资质做出了详尽的规定,这本是积极而必要的。然而,“肩部以下”和“膝盖以上”的出现不仅给人以“蛇足”之嫌,甚至不免使人想入非非——美发禁止按摩“肩部以下”,足浴禁止按摩“膝盖以上”,莫非还有别处专门司职两者之间?难道按摩行业的市场竟已细分至此?

  作为城市里新兴的服务行业,美容美发和足浴由于自身经营门槛普遍较低,而且位置相对分散不便管理,因此在实际运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同时不乏一些藏污纳垢的经营场所。但是,藏污纳垢与美发足浴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而设置“按摩禁区”则在有意无意之间为它们划上了等号,从而也使得原本旨在规范行业经营的“规范”增添了额外的使命——铲除污垢。

  然而,由于“规范”自身可操作性的局限,想要真正起到实际作用恐怕不容乐观。毋庸讳言,不少人都喜欢拿“有色眼镜”来看待美容美发和足浴行业,基于这样的背景,“行业规范”的出台本是致力于正本清源、以正视听,但“肩部以下”和“膝盖以上”却给人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如此一来,岂非适得其反?其实,卫生质检部门只需要规范行业运作已然足够,涤污荡垢这样的工作尽可以交由执法部门来完成,又何必不惜以损害行业声誉为代价,对按摩师的手究竟应该放在哪里而耿耿于怀呢?

  “肩部以下”的禁令发布之后,广州市质监局一度饱受外界质疑,其负责人最终解释说,“质监部门只负责制定标准,由其他部门去执行。”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的标准,到底应该交由哪个部门去执行?这一次,相同的问题再一次摆在了成都市质监局的面前。“规范”本是严肃而认真的,而无法执行的细节却不免使严肃认真的“规范”沦落为市井坊间的笑谈。如果说昔日的“肩部以下”是仓促出台的结果的话,时隔数年之后的“膝盖以上”更加令人掩卷长思——“规范”的首要意义在于付诸实施,无法实施的“规范”到底还有什么样的意义?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规范”,何时才能真正得以“规范”?

  来源:中国网、赵志疆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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