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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突发变故家庭可获救助将 优先帮扶失地农民


2008年01月11日 09:39

  中新海南网1月11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口市政府常务会今天原则通过有关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记者从中了解到,海口将建立生活困难家庭临时救济等多项制度,以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

  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海口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但目前还存在社会救助面较窄、救助标准偏低等不足,社会救助水平与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为此,海口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困难临时救济制度就是其举措之一。

  据要求,生活困难临时救济制度建立后,对因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家庭成员伤亡或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陷入困境又不能及时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有关方面将及时实施临时生活救济,救助其度过难关。

  与此同时,对住房困难、无建房能力的农村低保户和特困家庭,政府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减免相关费用,由村集体帮助建设和修缮,解决其住房困难。

  对享受城市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基本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优先落实帮扶政策,优先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或再就业。(记者 卓上雄)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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