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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大货车限行路段15日起实行违规罚200元


2008年01月07日 09:34


  中新海南网1月7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挤占路面、常出车祸、大煞风景,《海南日报》关于大货车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重视。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海口警方今天发布通告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从1月15日起,在交通高峰时段,对中心城区大货车实行限行。

  警方今天在通告中称,每天的交通高峰时段(07:00-21:00),禁止大货车在中心城区通行,其区域包括:以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东线高速公路凤翔路匝道口、新大洲大道与凤翔路交叉路口、龙昆南路与城西路交叉路口、城西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海秀西路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线)为分界的连线,与海口市北侧海岸沿线和东侧南渡江沿线(含海甸岛、新埠岛)形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而滨海大道中海港路口至粤海大道路口段,作为海口重要的滨海旅游景区;海府路中白龙南路至海秀东路口段,海秀东路等,作为重要的中心商业区,全天24小时禁止大货车通行。

  警方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记2分,罚款200元。 (记者 文刚)


编辑: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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