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接访日投诉人与被投诉者相遇 市长质疑通风报信


2007年12月28日 09:15

  市民陈女士因开网吧遭遇执法不公而投诉到市长接待日上,然而被投诉对象在没有受邀的情况下也出现在现场,这种情况在市长接待日上还从未出现过。检举人本应受到保护,但当日却暴露于被投诉者面前,海口市长徐唐先为此很生气,他认为现场工作人员给被投诉人通风报信?徐唐先表示将追查此事。

  市民:开网吧遇执法不公

  据陈女士介绍,2004年9月,海口市文体局勒令海口市内不符合“离中小学200米直线距离”的三十多家网吧强行搬迁,她所经营的网吧也在搬迁范围内。她支持了政府的决定,开始寻找合适的地方,准备搬迁后继续营业。2007年7月,她对海垦路海垦天桥附近的金年公寓12栋2—3层进行经营性考察,考察后她决定在此开店,但却遭到大成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抗议,他们认为在这里开网吧离学校太近了。

  为此,她咨询了国土、测绘等单位,并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聘请了一家具备测绘资质的公司,于2007年7月12日对大成学校与金年公寓12栋2—3层铺面的直线距离进行测量,经测量,两处直线距离为173.05米。于是,陈女士放弃了在这里经营网吧的想法。

  但让陈女士感到不解的是,不久后另一家冠海网吧却在此处开张,且得到了龙华区文体局的允许。陈女士认为主管部门执法不公,于是来到市长接待日投诉此事。

  现场:相关部门有人通风报信?

  就在陈女士于市长接待日上陈述这件事情的时候,另外一个人突然站了出来,该男子自称是冠海网吧的经营者,他认为陈女士的投诉影响了他的正常经营活动。

  被投诉对象也出现在市长接待日现场,这种情况从未出现过。如果这样的话,检举人还如何能得到保护?徐唐先为此很生气,他质疑是否现场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给被投诉人通风报信。徐唐先表示将追查此事。但是,在场的海口市文体局、龙华区文体局及龙华区政府的有关负责人都表示没有通知被投诉人。而被投诉的冠海网吧负责人也表示自己是“蒙混”进来的,没有人向他报信。

    市长:若执法不公将问责

  徐唐先对陈女士的做法表示赞同,并要求市区文体部门彻查此事,一定要做到公正执法。针对检举人身份已暴露的现实,徐唐先表示如果有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陈女士打击报复,陈女士可以向市长直接反映。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对冠海网吧距大成学校的实际距离进行测量,如果存在执法不公的情况,将问责有关当事人。

  来源:海南经济报/记者 王辉


编辑:林边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那英优雅妩媚登上时尚杂志

小偷爬施工脚手架入室盗窃

签试读协议交保证金惹争议

小飞机飞往澳门爆炸1死3伤

海口商品房均价超三千二百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