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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起至2012年 海南省将新建廉租房12213套


2007年12月22日 09:14

  中新海南网12月22日电据海南日报报道,记者21日从全省城镇住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明年,所有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至2012年,全省计划新建廉租住房69.564万平方米,共12213套,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61.56万平方米,共46596套。

  据悉,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001年的16.02平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21.99平方米,但仍低于全国26.5平方米的水平。

  到目前为止,海南省已有16个市、县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累计筹集廉租住房资金共1.65亿元。

  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规定,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建设资金仍不足的,由各级财政预算全额补足。

  同时,今年底前,海南省设区的城市即海口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底前,其他市县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到2011年末,各市、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了解,海南省城镇低保家庭总户数为7.28万户,截止今年11月底,全省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24712户,已通过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4522户,尚未保障的低保家庭户数占符合保障条件的81.7%。

  2008年—2012年,全省计划新建廉租住房69.564万平方米,共12213套,需投入7.513亿元;发放租赁补贴面积179万平方米,共11574户,需投入6024.4万元。其中明年全省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9.346万平方米,共3502套,租赁补贴发放面积24.215万平方米,共2007户。

  同时,海南省还将在2008年—2012年,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61.56万平方米,46596套,需投入39亿元。其中明年全省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3.77万平方米,9771套,需投入7.9亿元。

  会议要求,新建廉租住房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副省长姜斯宪出席了会议。

  (见习记者 张中宝 特约记者 王素芝)


编辑: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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