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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首先应当向谁检讨


2007年12月11日 14:53

  洪洞矿难发生后,从新华网上看到“山西省政府就洪洞矿难向国务院作检讨”的报道。我特别注意到山西省代省长说:他“代表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讨,向遇难矿工表示哀悼,向遇难矿工家属表示慰问,向参加抢险救护的救护队员表示慰问,向报道这一事故的新闻媒体表示感谢”。在这位代省长的五个“向”中,国务院是第一位的,其次才表示哀悼遇难矿工。谁都知道,我们这块国土上,无论开会、说话,还是吃饭,都讲究个顺序,并形成极富本土特色的顺序文化。那么,以上五个“向”的顺序就不是偶然而是不能变乱的了。就此,我想发表一下我个人的不同看法。

  这样一个顺序是自上而下的,也是由来已久的。那么,官员的眼睛为什么向上(或首先向上),那就要看官员手中的权力来自哪里。这次矿难,又是105条生命被黑色的地层吞噬,又是105个家庭从此走向破碎支离。死者长已矣,生者或正悲。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包括为政一方的官员,面对这样一场黑色的灾难,首先应当表示的,是对死者的哀悼。生命优先,生命价值第一。当生命从我们的身边消逝,物伤其类,我们很自然地会表现出我们的哀悼之情。紧接着,我们应该说的,是向死者的家属表示慰问,他们现在是最需要别人慰问的人。尽管慰问并不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但面对他们悲戚的面容,想象着他们的生活困境,我们没有理由不表示由衷的同情。看来,这里所说的“我们”,并不包括官员。否则,同样是人,同样出于人之常情,为什么彼此的思路却不一样。也许,中国官员的奇怪逻辑不是我这个普通的公民所能理解的。

  进一步,检讨是必要的,甚至是远远不够的。上次洪洞黑砖窑事件,我们已经看到了当地政府的检讨。可是检讨的声音言犹在耳,耳旁又传来了瓦斯的爆炸。这一次的检讨能保证下一次的矿难不再发生?如果没有制度举措,灾难和检讨就会循环下去,互不相妨。这里并不是否定政府检讨的必要,除了制度的跟上,检讨当然也不可或缺。问题是,即使检讨,地方政府有了过失,首先应当向谁检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官员们的眼睛向上。身为一方官员,在自己治辖的范围内,因为自己的工作没做好,以致事故发生,甚至人命。那么,作为事故省份,当地政府如果要检讨,首先应该弯下腰来、眼睛向下―――眼睛向上的姿态肯定不是检讨的姿态―――向当地父老乃至全国人民检讨。原因很简单,是下面而不是上面用自己的税金在供养政府,可是政府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民间尚有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之说。如果政府用了纳税人的钱,却没有为其消除本来可以避免的灾难,它难道不应当首先向作为纳税人的人民检讨么。

  当官员们痛心于矿难“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时,我们再一次看到了类同的顺序,这种顺序习惯成自然,以致成了一种张口即来的无意识。可是,我们知道,就国家和人民而言,人民在排序上显然应当比国家更优位。这次矿难,如财产不论,人民的损失直接就是我们的同胞在生命上的损失,而国家的损失也体现在人民生命的损失上。人民是有生命的,国家是没有生命的,如果它不以人民的生命为生命的话,所谓“国以民为本”,本不优先,国又何为?历来,人民与国家的关系,是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尤其是民主社会,人民之所以需要政府意义上的国家,是要用它来维护并服务于自己所生活的社会。因此,国家包括它的任何机构,在其位置上,都不可置于人民之前。胡适曾经用他美国老师的语言作过这样的表述:国家之上是人(大意)。中国儒家另一位代表人物孟子也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从古代的“民本”到现代的“民主”,都把人民的位置放在首先。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官员无形中奉守的却是另一种顺序呢?

  语言中的顺序是现实顺序的一种反映。要改变这种国/民之间的“国本位”和上/下之间的“上本位”(亦即“官本位”),是需要付出制度努力的一件事。落实到这次矿难发生上,检讨人不如检讨制度。也就是说,面对制度性缺陷造成的灾难,如果不能从制度本身下手,我们就依然不能扼制矿难频仍的人为性。

  来源:南方都市报 /邵建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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