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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朋友勒索未果竟撕票


2007年11月30日 11:12


吴小华在判决书上签字

  中新海南网11月30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 与同伙合谋绑架朋友,担心东窗事发,今年24岁的临高籍男子吴小华与同伙竟残忍地将朋友杀害。经法院审理查实,在此之前吴小华还参与了一次械斗,致一男子死亡。日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处吴小华死刑。宣判后,被告人吴小华表示将提起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底,被告人吴小华与兰某(另案处理)预谋绑架孟某勒索钱财。因担心孟某告发,二人决定杀害孟某后,再以孟某被绑架为由向孟某的父母索要赎金。两人商量后,着手准备作案工具及共同选定了抛尸地点。2007年5月5日下午3时左右,兰某约孟某外出,并与吴小华乘坐孟某驾驶的三菱欧兰德汽车出发,向桂林洋方向行进。途中,换由兰某驾驶车辆。当车行至美兰区海涛大道路段,兰某、吴小华用事先准备的绳索勒死孟某。后将孟某的尸体装进帆布袋里,弃于南渡江中。将孟某的汽车停放于海南省工人疗养院的停车场内,把孟某的手机、汽车钥匙等物埋藏在自建的狗舍旁的地下。2007年5月7日上午,兰某与被告人吴小华使用孟某的手机多次拨打孟某父母的电话索要赎金,后二人因索要赎金未果,将孟某的手机卡丢弃,并将孟某的手机再次埋藏在狗舍旁。

  另外,2005年11月27日晚,被害人韩某因窥视孙统(已判刑)女友小便而与孙统发生纠纷。次日,孙统恐韩某报复遂叫其朋友阿武准备五根铁制水管,纠集被告人吴小华及柯景耀(已判刑)等人,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高登街与中山路交叉路口处等候。当晚17时许,韩某等人持械寻找孙统至此,被告人吴小华及孙统、柯景耀等四人见状,即冲上去与持刀的韩某等四人发生械斗。械斗中韩某被打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05年12月9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韩某系被他人用棍棒状物体打击左顶部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华伙同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被告人吴小华因琐事伙同孙统、柯景耀等人持械与被害人韩某等人互殴致韩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依法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吴小华死刑,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民事赔偿方面,被告人吴小华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孟父、孟母各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2336.5元,对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海中法刑初字第7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令孙统、柯景耀赔偿的经济损失184676.47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记者王焕娟 特约记者 黄叶华摄影报道)


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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