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别动辄拿“素质”说事


2007年11月16日 10:57

  这年头,海口出了问题,一些管理者总喜欢与“素质”挂钩。海口的中巴近10个月来平均每20天撞死一个人,有人说这是开中巴司机的素质太差;海口的行人横穿马路,有关部门找出的原因是市民的素质不行;海口摩的横行,原因也与素质有关;远离市区的海口高校区桂林洋“三脚猫”替代公交,险像环生,其根源还是与乘客素质联系。于是,有人撰文说,在海口,提高市民的素质比建天桥更重要。

  必须承认,这些违章问题确实与素质有关。而且,指责市民的素质差是一个很方便而且很正确的理由。比如野蛮中巴,即使车况很差,但毕竟还是人来驾驶,你不能文明开车么?行人横穿马路,尽管全海口市不过20座过街天桥,可有素质的市民能怕远么?明知“三脚猫”和摩的危险,你为什么要坐?不是曾经有媒体号召市民,当然是素质高的市民联合起来,抵制海口的摩的么?

  海口成为省会城市,不过20年的历史,就是成为城市,也不过百年左右。很多市民就是洗脚上岸,由渔民摇身一变成了市民。因此,指责市民素质差,俨然是顺理成章的事。而且从语言优势上看,能批评别人素质差的人,至少自己是素质好的人。确实,在海口稍微有点身份的人,都不会去坐摩的,而且也很少坐中巴的。

  但这一切仅仅是市民的素质问题么?

  中巴野蛮,出了素质因素,大概还有经济原因。人家开中巴是花钱买来的权利,赚钱是第一要务,你不能收了人家的钱又要人家学雷锋,主动承担起为海口市民优质服务的职能。要讲风格,你在收费的时候为什么不讲风格?

  行人横穿马路,难道除了素质,过街设施太少不是原因之一么?据查,北京的行人过街间距设施平均是480米,天津是300米,在海口是多少?能在滨海大道南洋大厦上班的人素质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吧,他们要到马路对面的“万绿园”去,要么是左走1000米到明珠路口,要么是右行1500米到玉沙路口,长年累月,仅靠素质能坚持这么绕道么?就是在繁华地带的海秀路,从南大桥到三角池,也就3座过街天桥。就是这密度最大的过街设施,其间距也超过了城市规定最远500米的限度。

  至于乘坐摩的,还有“三脚猫”等,要是能有别的实惠而且便捷的选择,谁能冒着风险去坐这本不是城市交通工具的玩意。当时有媒体号召市民抵制摩的,有市民一句“谁掏钱”就把这项崇高的提议给憋了回去。

  退一步讲,纵然是素质问题,城市的管理者也承担着教育和提高的责任,况且这些素质问题的背后,很大程度上还有市政设施问题,经济实力问题,交通管理问题等。

  因此,动辄就拿市民的素质说事,至少很不厚道!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作者:矢弓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九江大桥完全修复要到明年

萧淑慎再次吸毒毁星途

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今宣判

北大荒猪肉上海口市民饭桌

"吴氏三代书画艺术展"开幕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