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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林权到户 海南白沙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


2007年11月12日 08:46

  中新海南网11月12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白沙日前启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拉开了海南省山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序幕。据悉,白沙县委、县政府把集体林权改革作为促进农村增收的机遇和途径,计划在明年年底前完成集体林权改革,提升林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水平。

  白沙是我省林业大县,全县林业面积多达241.2万亩。根据白沙的部署,此次集体林权改革的范围是集体商品林、林地及宜林荒山、荒地等。在坚持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通过承包经营、折股量化等形式,将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以及林木处置权、业主收益权落实到户、联户和其它经营主体,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白沙农村生产力。

  据介绍,白沙将逐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从现在到明年2月份,细水乡、金波乡、牙叉镇芳香村委会、七坊镇打金村委会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对林权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3月至11月,白沙各乡镇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据要求,这次改革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方能签订承包合同。产权一经明晰,应当及时核发林权证,已经核发农民土地承包经营证或其他证书中涉及林地林木的一律取消,重新换发林权证,切实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记者邓建华)


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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