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咄咄怪事 包工头被民工逼得跳楼


2007年11月08日 11:14

  一名包工头因不满手下民工多次讨要工钱,情急之下冲上白龙南路某酒店楼顶,扬言要跳楼以求解脱。随后,警察赶到现场,将包工头带走,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11月7日《南国都市报》)

  曾几何时,“跳楼”、“自焚”等等这些极端的手段成了千千万万农民工讨要血汗工钱、维护自身权益的无奈之举。对于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舆论给予了农民工足够的同情,纷纷对黑心的“包工头”予以谴责。然而,在人们眼中属于“强势”群体的包工头为什么也会被逼上跳楼这样的绝路?个中原因,令人深思。透过事件的本质,我们可以对“讨薪难”背后的灰色链条有一些更真切的认识。

  细读新闻,可以了解到包工头之所以拖欠农民工的工钱,是因为所承包工程的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一直不肯支付工钱,包工头没讨到钱,也就没法给工人们付工钱,于是,便导致了这一场灰色的充满了荒谬色彩的“闹剧”。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讨薪难”的背后,有着一个灰色的欠薪链条,包工头只是其中的一环,从中可以看出,貌似强势的包工头,其实也和广大农民工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也处于弱势的一方。

  假如要写一部民工进城史,那肯定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史书。其中,“民工讨薪史”一定令人触目惊心,催人泪下。讨薪难、要钱难,成了多少卑微农民工的彻肤之痛、钻心之恨,在漫漫讨薪路上,又有多少催人泪下,令人愤慨的故事在演绎。直到2004年,在温家宝总理的亲自关心下,拖欠民工工资这个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由于恶意欠薪,蛮横无理,因而像征着强势和财富的包工头在舆论长期的谴责下,成了社会上人人憎恨的对象,提起包工头,人们普遍感到反感。

  然而,近些年来屡屡曝出包工头因为讨薪未果而自杀身亡的新闻,也说明了包工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处于弱势的一方。2004年春节,河北一建筑包工头在家自杀身亡,在这个合家团圆的节日里,以生命来偿还自己欠下的良心债。由于开发商有意刁难和恶意欠钱,使得该包工头彻底破产,手下工人的工钱也无力支付,他经受不住农民工的群体讨薪,最终只有以生命来偿还他所欠的债务。这一悲剧曾经引起巨大的震动。事实也如此,并非所有的包工头都是不讲道德、不讲诚信的,他们拖欠农民工的工钱有时候也是迫不得已。真正的强势群体是工程的出资方,比如房地产的开发商、工程的发包单位等掌控着财富的人,这些人才真正值得舆论谴责,更需要法律去制约和惩罚。

  美国人做生意和中国人做生意,最大的不同是美国人一开始是把合作方看作好人,万一你使坏了,才把你定位为坏人;而中国人则一开始就把合作方看作坏人,直到合作结束,没有出意外,才认定你是好人。这其实就是诚信的问题,美国是一个讲诚信的社会,而我们则是一个信用严重缺失的社会,商人们普遍信奉“无商不奸”的“古训”,不以诚信为本,反以奸诈为荣,以能欺负人为乐趣。不难想像,在这样缺乏诚信的商业土壤上成长起来的企业是普遍缺乏诚信的,许多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也就屡见不怪了。

  诚信,是立世之本。我想许多商人都很了解这一点,然而,为何许多人却做不到诚信呢?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我们仍然不是一个法治的社会,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惩罚和制约的机制,也缺乏一个讲诚信的商业大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讲诚信、遵纪守法的反而赚不到钱,不讲诚信、不守法的反而大把大把地赚钱。于是,官商勾结、钱权交易便成了商人在生意场上取胜的“法宝”。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上天能入地,诚信值几个钱?法律算老几?这也是许多企业主、包工头肆无忌惮恶意欠薪的根本原因,在他们的思想里,有钱有权就可以把法律和道德踩在脚底下。

  包工头被逼跳楼、自杀等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极端案例,以生命的代价以及另一种充满荒谬和悲剧色彩的所谓“跳楼秀”提醒我们:如果理不清欠薪灰色链条中的各方责任,如果不重视悲剧所发生的社会氛围,或许今后还有更多的包工头登上高楼上演所谓的“跳楼秀”,甚至选择不归之路。真要是那样的话,处于建筑市场最末端的受害者——广大农民工,其眼巴巴讨薪的视线将永远找不到支撑点。

  来源:南海网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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