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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2007年车船税可顺延到明2008年12月31前缴纳


2007年10月28日 09:29

  中新海南网10月28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记者从海口市地税局了解到,由于我省今年征收车船使用税的时间较短,目前海口地区的四个征收点排队现象突出。海口市地税局近日决定,2007年度车船税可顺延到2008年缴纳,原规定2007年度车船税在2008年12月31日前缴纳的,不罚款,也不加收滞纳金。

  据了解,目前海口地区有各种车辆近30万辆,由于2007年度车船税征收只剩不到3个月时间,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等四个征收点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排队现象突出。现有的几个征收点,远远不能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海口地税局决定2007年度车船税可顺延到2008年缴纳,规定2007年度车船税在2008年12月31日前缴纳的,不罚款,也不加收滞纳金。海口地税局提醒,为了减少排队现象,规定凡有20辆汽车以上的,可预约办理申报纳税。

  据海口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自10月10日我省开征车船税之日到10月22日,海口地税局已为1.5万辆车船办理了车船税,共计征收车船税490多万元。作者:陈岚桦/岳华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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