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金坡路口存垃圾积水带长达50米


2007年10月18日 10:35


  中新海南网10月18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近日,住在海口市金坡路附近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在金坡路口有一条50米左右的积水带(见图),上面垃圾成堆,散发着阵阵恶臭,很是影响市容。

  17日早上10点多钟,记者来到金坡路口。只见在中国银行宿舍楼旁边的路面上,一条长50米左右的积水带“躺”在路边,水是黑色的,上面漂浮着不少垃圾。据路口一报刊亭的老板唐女士称,这条黑色的积水带存在已有数月了,每到中午、傍晚用水的高峰期,污水就从一个下水管道冒上来,臭气熏天。不少附近居民向排水管道有关部门反映过,也有工作人员前来进行疏通,但是没有几天,污水又往地面上冒。

  对此,不少附近的居民纷纷表示,希望此事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尽快还给他们一条干净的路面。

  作者:吴文霞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张艺谋印象系列开始"选秀"

万福隆超市又关两家门店

乞丐吃了六年“霸王餐”

擦珍珠粉脸溃烂:皮肤敏感?

《黄道婆》广场巡演启动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