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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减免农产品出口费用政策 海南省60企业受益


2007年10月12日 08:31

  中新海南网10月12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 记者11日从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对出口农产品实施减免检验检疫费政策,我省近60家企业受益。据测算,仅年内最后3个月,海南省相关企业就将受益150余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了该项支农惠农减负决定,这项决定惠及了以出口热带特色农产品见长的我省出口企业及其产品。罗牛山文昌鸡育种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活鸡、活羊、活猪等畜禽出口产品和观赏鱼等水生动物,将获得全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优惠。

  此外,海南泉溢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鱼虾制品等水产品、海南万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瓜果菜产品、椰树集团海口罐头厂、海南亚洲太平洋酿酒有限公司、文昌春光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糖果、茶叶、罐头、饮料、啤酒等其他出口农产品,将获得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的优惠。(程娇 王海滨)


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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