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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城市低保对象月增1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


2007年10月11日 08:38

  中新海南网10月11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 为化解大米、肉、禽蛋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对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的影响,省民政厅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今年8月份起城市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的基础上,从10月份起再增加发放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

  据了解,中央财政追加我省城市低保临时补助资金500万元,专门用于城市低保对象10月至12月每人每月10元的生活补贴,这笔款项将于近日下达各市县。省民政厅要求,各市县在补助资金暂未到位的情况下,先从城市低保资金中调剂部分资金进行发放,确保10月份增加的临时补贴于10月15日前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此前于8月份,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从8月开始,对城市低保对象增加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记者今天(10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全省各市县都已按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作者:黄晓华 王彩虹 夏志军)


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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