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南省“三防”办通知:海上作业渔船回港避风


2007年09月24日 08:33

  中新海南网9月24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 22日在南海生成的热带低压23日上午已加强为今年第14号热带风暴,省“三防”办23日晚发出防御热带风暴紧急通知,要求沿海各市县通知出海作业渔船回港避风,并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减小灾害损失。

  23日上午,副省长、省“三防”总指挥部总指挥陈成作出批示,要求省“三防”办、省气象局密切注意此次低压(已加强为风暴)对我省的影响。“三防”办要通知各市县、各部门做好防御准备,尤其是沿海市县要切实做好防御工作。

  下午5时,省“三防”总指挥部召开会商会,具体研究和部署防风工作。省“三防”办要求,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做好预报,并争取第一时间向“三防”部门报告热带风暴的动态。沿海市县要及时通知海上作业渔船回港避风,对正在回港途中的渔船,各市县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继续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渔船防风安全。同时,加强对回港避风渔船的管理,防止港内渔船顶风出海。

  另外,各市县要根据热带风暴的发展情况,在风力可能达到9级以上时,要及时组织渔船和渔排上养殖的人员以及住危房人员的安全转移。对因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灾害威胁区及低洼危险地区的群众要及时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者:侯小健)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绿营拱扁"回锅"任党主席

“无车日”忆无车之日

<色,戒>港首映章子怡现身

为存三百元银行排队两小时

大一新生的迷彩九月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