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南省公安等11个部门将专项整治学校及周边秩序


2007年09月16日 09:17

  中新海南网9月16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从9月初至11月中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将配合综治、公安、文化、卫生等11个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昨天下午,全省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秩序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在省政府报告厅举行。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综治、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卫生、工商、城建城管、交通、信息产业、共青团等11个部门。

  据介绍,该行动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综合治理。一是针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和隐患,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流氓团伙及黑恶势力;二是加强学校周边暂住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及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无照经营的饮食摊点等;三是维护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此外还有制止校园暴力,规范学校招生、办学和学籍管理等。

  作者:周元、殷芸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披露娱乐圈“整容伤害”

曾荫权鼓励学生发表意见

泰国航班广州起飞前爆7胎

万宁:琼剧的春天悄然来临

农垦中专装摄像头起风波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