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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绸之路应该珍惜 海南宣传《文物保护法》


2007年09月02日 09:48

  中新海南网9月2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我们以后不会去私自打捞文物,因为知道了那是违法的。”8月30日,在琼海潭门港停泊的一艘渔船上,渔民老符这样告诉记者。8月30日,省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与琼海市博物馆在潭门镇举行《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有关人士呼吁,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8月初,琼海公安机关和潭门边防派出所在潭门一船主李某的家中查获非法打捞的出水文物300余件,确定这批文物为西沙华光礁附近水域古代沉船上的陶瓷器。李某和船长日前已被刑事拘留,此案现处琼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办之中。本报曾于8月8日以《渔民非法打捞海底文物》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

  今天,宣传人员登上潭门港的多条渔船,把《文物保护法》小册子送到渔民们手中,渔民们纷纷表示,懂得了法律有相关规定,就不会私自去盗掘文物了。记者向渔民询问时,他们都称已经听说了两名涉案人员被拘留的事,这件事在潭门等地产生了不小影响,“潭门不大,消息很快就传开了,大家的文物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一位船主这样说。

  有关人士说,南海水下沉船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物证,据估算,约有上千艘沉船沉睡在南海海底,这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对这些文化遗产,拟采取就地保护的办法,即维持其原貌,而不是打捞出水。而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对盗挖文物都没有很好的防范方法,南海幅员辽阔,即使是建立起海上监测平台,也难以对盗挖情况进行全天候的监视。

  有关人士呼吁,南海的周边环境一直比较复杂,而参与盗掘的人员中有很多就是土生土长的渔民,保留这些文化遗产就像保护我们的家园一样重要。希望盗掘者们能为子孙后代着想,为他们保留下这些珍贵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作者:袁锋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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