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全省农村统一修水泥路 政府最高补助33万元/公里


2007年08月31日 08:30

  中新海南网8月31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 记者从昨天(29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推进会上获悉,为让百姓行路更舒畅,海南省农村通畅工程将统一修建水泥路,为此,省政府同意适当提高市县补助标准,最高补助33万元/公里。

  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称,修建水泥路养护简单、费用低,使用寿命长,抗洪能力强,符合我省气候特点,也深受百姓欢迎。

  省政府对提高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补助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补助标准共分三类:昌江、乐东、陵水、白沙、保亭、琼中等6个民族自治县和五指山、屯昌、定安、临高、东方等5个贫困市、县,原来按修建50%的水泥路(33万元/公里)、50%的沥青路(23万元/公里)补助,现按33万元/公里补助;文昌、琼海、万宁、澄迈、儋州等5个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县,原来按修建20%的水泥路(33万元/公里)、80%的沥青路(23万元/公里)补助,现按平均3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2006年、2007年已下达计划的水泥路仍按33万元/公里的标准补助;海口、三亚市、国营农场、林场在原来15万元/公里的基础上,新增2万元/公里补助,达到17万元/公里。

  此次调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为2.94亿元,“十一五”期间全省总补助资金为28.5488亿元。

  据省通畅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列入“十一五”规划的通畅工程项目总里程为10036公里,目前尚有7000多公里未建设。

  省通畅办敬请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农村通畅工程质量,如公路的水泥级配碎石基层厚度是否在12公分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是否在3.5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是否在18公分以上,以及建设材料、施工工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发现问题可向各市县交通部门举报。(侯小健 陈涛)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豹爱芳:20年情系孤寡老人

美对台"入联公投"严厉表态

天安门城楼"美容"迎接国庆

易建联新赛季将披9号战袍

乡村里的“空中课堂”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