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口为580元 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维持去年水平


2007年08月29日 08:57

  中新海南网8月29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 记者28日从省人劳厅获悉,海南省决定对200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仍按2006年调整的标准执行。

  2006年海南省各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海口、洋浦、三亚)580元,二类地区(琼海、儋州)480元,三类地区(其余市、县)430元。

  经过对有关企业进行调查,并召开有关座谈会,征求各界意见,省政府拟对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

  据介绍,海南省不作调整有以下几个原因:

  据统计,2006年海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742元,平均月工资1312元。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一般按社会平均工资的40%左右确定。2006年全国仅湖南、新疆、黑龙江、河北及我省的省会地区(即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本省(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以上,其余省、市(区)均未达到。

  考虑到海南省各市县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三产”企业经济效益不佳,部分企业执行2006年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比较困难,如果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部分企业特别是饮食服务企业将难以达到,还会引发社会矛盾。

  海南省2006年确定的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已处于全国各省、市、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中等偏上水平(居第13位),而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仅排在全国的第30位。根据《海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2006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调整过一次,因此,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不作调整是符合政策,也是符合海南实际情况的。(作者:袁锋 汪伟平)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港发行中共四代领袖纪念币

《越狱》第三季重归"牢狱"

苏贞昌"电火球"没了声音

卫星拍朝鲜水灾:水位飙升

海口农村学生有"双学籍"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