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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有"分"商家却不找零钱


2007年08月23日 09:48

  核心提示:在超市购物时,你是否注意到商品定价精确到“分”?埋单时,却难见找零有分币,这种情况在海口很普遍  消协人士:这种做法损害消费者利益

  中新海南网8月23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买11.66元的东西,超市却收我11.7元,这是啥道理。”海口市民赵女士说。

  赵女士在海口一家超市买水果付款时,收银员称他们没有分币可找,楞是不给赵女士找零钱。精明商家:“分分”计较

  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现在海口一些商家往往将一些商品的定价精确到分,但在结账时,精明的商家却“四舍五入”,不肯把零钱找给顾客。对此,消费者多有质疑:既然不肯找零,定价时为何将价格精确到分?对此,一位业内人士称,超市如此定价主要是利用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

  这位业内人士举例说,一件其他超市卖5元钱的商品,而在这家超市卖4.98元,虽然两者只有2分之差,可是消费者往往感觉4元多要比5元便宜,在这家超市购买比较划算,这样就会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

  记者今天走访海口一些超市,发现不少的商品都精确到了分,如1.45元、4.68元、1.98元、1.55元等,且主要集中在水果、蔬菜、大米、鸡蛋等称斤卖的商品。

  但是,超市在为许多商品定价到“分”后,结账时却不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找零服务,部分超市在对商品称斤时对分币实行“四舍五入”制,即零钱5分和5分以下的舍去不收,5分以上的按1角计算。

  在一家超市,一种搞特价的番石榴每斤1.98元,记者拿了两个去称,出来的价格单上显示两个番石榴重量是0.502公斤,按照每斤1.98元算,应该是1.987元,但超市价格单上却打上2元的价钱,如此便巧占了消费者近2分钱的便宜。

  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做法在海口其他超市也普遍存在。

  对于这一普遍做法,海秀路一家超市人员解释说,如果实行全额找零,收银员的工作量会增加很多,因此超市没有准备分币找零。

  消费者:没注意到被“算计”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一个现象,不少消费者对超市里搞特价的商品比较在意,购物时,他们会“货比三家”,因少一分两分选择这一家超市而会不选择另一家超市,但却很少有人在结账时仔细查看超市购物小票,甚至没有注意到“找零”的问题。部分消费者认为,超市应该不会多收他们的钱。

  在超市采访时,记者注意观察,发现很少有消费者对手中小票提出疑问,要求返还分币,多数人都是拿着购物单看也不看就走了。

  消费者钟先生说,买东西他很少去细看小票,只要价格相差不大,他一般不会去细算超市少给了几分钱。但一些中老年消费者却认为,一分钱也是钱,该找给消费者的零钱应该找回,不应该以怕麻烦作为借口不找零钱。何大妈说,超市不该这样占消费者的便宜,东西买得少的时候,一分两分钱不算什么,无所谓,他们不与商家斤斤计较。但买东西的次数多了,这样集中起来也是一笔钱。

  一业内人士称,面对庞大的消费群,超市长年累月不找零而获得的利益绝不是个小数目。

  消协人士:不找零损害消费者利益

  商家不找零钱合不合法?记者采访了海口市消协的相关人士。他说,超市在为许多商品用分币定价后,就应该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找零钱服务。如果超市借口没有零钱不找零,或者给消费者找零钱设置种种的要求如“四舍五入”,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该人士称,在日常生活中,小面额的分币在货币市场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小,使用的机会也已微乎其微。但即便如此,分币仍然是我国现今流通的法定货币。所以,如果商家拒绝找零,就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完全可以与商家较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程娇/孙蕊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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