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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小学即将开学 教育部门:坚决查处违规收费


2007年08月23日 08:49

  中新海南网8月23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2007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在即,省教育厅8月22日下发通知指出,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收费卡制度和收费张榜公布制度,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提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的学校,要坚决给予查处。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新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发动学生入学力度。坚持依法控辍、教改控辍、助学控辍和督导管理控辍相结合,重点治理农村初中在校生辍学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的巩固提高和辍学率的有效控制;要坚持不懈抓好“两基”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确保“两基”档案材料的延续性和完整性。要大力宣传新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免费就近入学,同时严格把关,严禁不足龄儿童入读小学。

   通知指出,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按照《海南省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责任书》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严格执行。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收费卡制度和收费张榜公布制度,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提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收费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在开学初组织学校师生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交通、食物中毒、火灾和雨季自然灾害等包括春夏易发、常见安全事故在内的系列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以专业知识武装学生,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学校要通过自查、排查,准确找出学校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全省中小学下学年报名注册时间为9月1日、9月2日,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3日。

  教育厅文体厅联合通知要求严禁强制学生购买教辅书

   针对市场上中小学教辅用书品种过多过滥、质量良莠不齐,以及低劣盗版教辅流入学校,造成一些中小学校出现违规操作的现象,省教育厅和省文体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严禁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用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强制购买教辅用书。

   《通知》指出,为切实保证教学辅助用书的质量,使之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省教育厅将在省内选拔与教辅用书编写无关、能秉公办事的中小学各学科优秀骨干教师。同时聘请部分省外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教学专家,参加我省中小学教辅用书的审定工作。经审查通过的教学辅助用书,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学校可根据学生需要,从审定公布的教辅用书中向学生推荐一种符合本校各学科教学实际的教辅用书。

   《通知》指出,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地对各地教辅用书选订、发行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违纪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省文体厅将加大对中小学教辅资料出版、印刷和发行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查处教辅用书出版发行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实行上级管理部门对下一级管理部门的问责制,追究失察失职行为的责任,及时查处各类违纪事件。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通报各地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8月22日,省教育厅向我省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幼儿伤亡事故通报》(简称《通报》)。《通报》指出,近期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等不安全的车辆。

   《通报》指出,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起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

   《通报》指出,农村幼儿园要结合本地的情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校车的管理。近期内要对校车普遍进行一次检测,对所有的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确保校车运载学生安全。尤其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等不安全的车辆。

   同时,还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以提高幼儿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和幼儿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使其学习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的方法。

   据悉,省教育厅将于9-10月对全省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记者王蓓蓓)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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