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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厚铧澄清无涉澳娱股权


2007年08月16日 10:56


资料图片:澳门特首何厚铧 中新社发 史利 摄

  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澳门特区政府网站消息,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昨(十五日)透过行政长官办公室发出声明,再次否认与参股澳娱的万利城有限公司有任何商业利益的关连;万利城在香港的注册记录仍有何厚铧的名字,是因为当时他受家族委托,成为其父亲何贤遗产管理处的其中一位执行者,此与“受益人”概念并不全等同。

  另据澳门日报报道,昨日,何厚铧已将当年与兄长何厚荣交换澳门大丰银行股权相关的律师楼买卖合约及股权转让资料,交予终审法院院长备案和参阅。终审法院证实已收到何厚铧送交的相关合同文件,经核实后,已存入何厚铧个人财产申报卷宗内。

  行政长官办公室声明全文如下:

  就港澳部份传媒近日所刊出有关行政长官的报导和评论,行政长官办公室特补充响应如下:

  正如新闻局局长较早前的书面回复所指出,何厚铧先生远早于就任行政长官前,即一九九五年,已把从家族中分配所得的万利城有限公司的权益,全数与何厚荣先生交换为澳门大丰银行的股权,何厚铧先生本人亦已与万利城有限公司再无任何商业利益上的关连。至于何厚铧先生的名字仍留在有关企业在港注册处的记录之内,乃因当时他受家族委托,成为何贤先生遗产管理处的其中一位执行者,而此与受益人之概念并不完全等同。同时,何厚铧先生在就任行政长官时,亦已按照《基本法》规定向终审法院院长申报所有财产。

  为进一步体现财产申报制度的精神,行政长官业于今(十五)日,把当年与何厚荣先生交换澳门大丰银行股权相关的律师楼买卖合约,以及股权转让数据,送予终审法院院长备案和参阅。

  行政长官重申,根据《基本法》及相关法律,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各级官员,以至各相关人员均将继续全面执行财产申报制度,廉洁奉公,尽忠职守。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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