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解答小学划片入学问题


2007年08月08日 09:51

  中新海南网8月8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 目前正是海口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时间,7日有数十名读者拨打热线,询问划片入学事宜,该报已及时连线教育部门,释疑如下。

  1、关注点:划片招生对象

  吕女士来电:孩子上个学期在琼山一小上四年级,今年在南大桥附近买了房子,同一小区的孩子都被划入28小上学,我家小孩想转到28小,老师不同意接收,称名额已满,怎么办?

  答:划片招生的对象是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学校每年为片区内新生留有一定学位,因为市区内教育资源不充足,尤其是优质学校学位紧张,对于转学插班生,学校有学位的话就可以接收,如果没学位的话很难接收。

  2、关注点:监护人房产证

  符先生来电:小孩户口在府城文庄九队,想去府城中学上学,但是学校要求持监护人房产证报名,为什么?

  面临同样问题的家长大有人在。如王女士来电说:小孩户口在海口26小学一带,房子不在26小附近,26小学要求家长拿房产证作为报名依据,我该怎么办?

  答:户口在本地只能证明是海口市民,要以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有效的居住证明才能确认居住在这一片区之内,属于学校招生对象。如果不这样认定身份,学校生源便无法控制。

  3、关注点:农民工子女

  王女士来电:在海口工作十多年买了房子,但户口没迁移过来,如果小孩要上小学,请问能不能报名?

  答:仅有房产证没有户口只能在附近学校借读了。如果孩子的父母是农民工,符合政策规定的4个条件,与本地户口的孩子同样待遇,不用付借读费。

  问:农民工子女报名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可以就近入学,但需要确认身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身份确认有四条规定: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本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相关规定办理暂住证或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

  4、关注点:入学年龄

  问:小孩于2001年9月16日出生,昨天带小孩到滨海小学报名,学校规定8月份出生的小孩才能报名上学,请问合理吗?

  答:最近这些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调整过好几次,关于入学年龄,此前是做过调研的,不仅要考虑孩子的智力发育因素,还要考虑到学校的班额容纳量,同一城市中,年龄相差1、2个月的孩子会有好几千人,为了控制班额,不得不严格把守入学年龄这一关。请家长理解。

  5、关注点:借读费

  问:上小学借读费是多少钱?

  答: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海口城区小学借读费每学期300元。

  问:上初中借读费多少钱?

  答: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海口城区初中借读费每学期500元。

  6、关注点:学校招生范围

  张女士来电:听说义龙路11小分校的划片范围进行了调整,住在月朗新村,原来属于龙华小学招生范围的学生要到义龙路11小分校报名,是否有这回事?

  答:没有这回事,龙华小学招生范围没有变化。

  问:住在坡博村,小孩上学该去哪个学校?

  答:家住坡博村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去金盘学校报名,小学一年级新生中,属坡博村村民的,到坡博学校报名。

  问:住在海甸岛三东路,小孩能不能到海甸岛25小报名上学?

  答:这一片区不属25小海甸分校招生范围。

  问:家住中山路,能被划到海口一中吗?

  答:中山路属海口二中划片招生范围。

  问:住昌茂花园被划入哪所公办学校?

  答:昌茂花园属金盘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问:住在奥林匹克花园,是否被划到九中上学?

  答:要看门牌号,属海秀路1号到海垦天桥区域的,被划到九中;属金牛路的,被划到金盘学校。

  问:家居住白坡里,去哪报名?

  答:白坡里属28小招生范围。

  刘先生电询:家住在海口国贸富豪大厦,到哪上小学?

  答:去玉沙小学。

  问:住国贸到哪上初中?

  答:国贸一带属义龙中学招生范围。

  问:全家住在万华路但孩子户口不在万华路,到28小学报名要交借读费吗?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持父母(监护人)和子女(被监护人)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属范围的中、小学报名登记。

  问:家住在火车站一带,小孩上学应属于哪个学校划片范围?

  答:就近入学去新海学校。最好与秀英区教科局接洽,把这一带正式列入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许欣 陈秋宇)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海口菜价“变天”就涨

海口拆除47座环保公厕纷争

泛奥运股在台受追捧

"和平使命-2007"首次合演

"和平使命-2007"首次合演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