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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巡警整治交通:行人闯红灯当场罚款10元


2007年08月01日 08:51

  中新海南网8月1日电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昨日,针对目前众多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交通秩序的情况,海口交巡警从即日起三管齐下整治交通,其中行人闯红灯当场要交纳罚款10元。

   据了解,此次整治从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三方面下功夫。

   摩托车方面,凡驾驶摩托车强行闯红灯后逃避、躲避民警检查的,以阻碍执法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因强行闯红灯、逃避、躲避交巡检查发生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造成人身伤亡的,追究刑事责任。摩托车违反规定实施超载、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入市”、故意遮盖、污损号牌、无号牌、无保险、不检验、逆行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重处罚。无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一律拘留;车辆牌证不全的,一律扣留车辆。

   电动自行车方面,禁止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违者视违法事实适用“无证驾车”、“驾驶机动车不悬挂号牌”等条款进行处罚。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当场罚款20元,拒绝交纳罚款的,扣留车辆。

   行人方面,警方表示,行人闯红灯、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的、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当场罚款10元。(记者黄智勇)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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