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7月31日电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儋州市光村镇的老农贸市场位于主要街道旁边,存在面积小、无消防通道、排水系统完全瘫痪、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无照经营等问题。4年前,光村镇经儋州市政府批准立项,经招商引资兴建新市场。镇政府与新市场投资者陈炳卫签订协议。
陈炳卫没想到,他投资的新市场建成后,镇政府却毁约,让老市场继续经营。陈炳卫多次找光村镇政府交涉未果,遂起诉。近日,儋州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光村镇政府应继续履行双方所签的协议书。目前,光村镇政府以该协议书无效及所盖公章系伪造为由提起上诉。
记者目击 老市场脏乱差问题成堆
儋州市光村镇位于该市中北部,毗邻临高县新盈镇、国营新盈农场,总人口约4万人。近年来,光村镇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每到集市日,儋州东成、木棠、峨蔓等镇以及临高新盈镇、国营新盈农场等地方的群众都到光村墟购物。多年来,当地居民都集中在一个狭窄的老市场里做买卖。
昨天上午,记者在光村老市场看到,该市场位于镇政府及主要街道旁边,面积小,摊位少,不少经营者在镇政府大门及街道两旁摆摊经商,严重影响镇政府的工作环境和交通秩序。市场里面相当拥挤,污水横流,地面随处可见各种垃圾,市场的出入口没有消防通道。
“这里的排水系统几乎完全瘫痪,一下大雨水都排不出去,积水很深,有时没过膝盖,群众来买菜很不方便。”住在该市场附近的张大爷说。记者采访发现,当地群众对光村老市场意见纷纷。
为建新市场
镇政府与投资者签协议
光村镇老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水系统瘫痪及脏乱差的问题引起镇政府的重视,拟找投资者在光村墟兴建一个新市场。光村镇政府经过与儋州金园×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炳卫多次协商,决定由该公司投资兴建光村新市场(即光村永昌农贸市场)。2003年4月18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称:“新市场建成开业后,镇政府负责在1个月内,把老农贸市场停业、关闭,并协助将原来在市场所经营人员搬到新市场进行经营。镇政府不能执行该规定,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由镇政府承担。”在该协议书的末尾盖着双方的公章。
陈炳卫说,和光村镇政府签订了该协议书后,他好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以为镇政府一定会大力支持他把新市场办好,而自己的投资行为也算有了一定的保障。于是,陈炳卫多方筹措资金,全力以赴筹建新市场。
市政府立项
批准兴建新农贸市场
儋州市发展计划局对兴建光村永昌农贸市场项目立项作了批复,国土、建设和消防等部门也相继办理了相关手续,儋州市政府也很快对光村镇政府的报告做了批复,同意兴建市场。
陈炳卫表示,由金园×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光村永昌农贸市场完全按照市政府和镇政府的要求来建设,他觉得市场的建成使用对当地群众来讲是一件大好事,既方便群众购物,也可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新市场建成
镇政府单方毁约输官司
2005年11月26日,光村永昌农贸市场在办理各种证照后,正式剪彩开业。陈炳卫称,新市场开业当天,光村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及各行各业的代表都出席了开业仪式。陈炳卫没有料到,在光村新市场投入使用不久,光村镇原来的几位领导相继离去。新调来的镇领导单方毁约,没有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放任老市场的业主继续非法经营,导致永昌农贸市场开业不到一个月就被迫停业。昨天上午,记者在永昌农贸市场里看到,偌大的市场空荡荡的,除了几位男子在里面玩牌外,没有一个人在里面卖东西。
陈炳卫说,新市场开业之初,为吸引人气,他每天要花掉2000元来倒贴给摆摊的人,可新市场还是支撑不了多久。原因是新市场开张,旧市场并没有取缔,旧市场经营者在中途阻拦卖肉卖菜的,镇政府却对此听之任之。
陈炳卫曾多次找光村镇政府交涉未果,遂将其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决光村镇政府履行《协议书》确定的义务,关闭原来的老市场;并赔偿陈炳卫经济损失90万元。今年6月20日,儋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光村镇政府应当继续履行与金园×实业有限公司所签的《协议书》,即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关闭光村老市场。
新官不理旧账
现任领导不履行旧协议
拿到儋州市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陈炳卫好不容易才舒了一口气,法院支持他的诉讼请求,他觉得自己斥巨资兴建的永昌农贸市场有救了。
可是,陈炳卫的好心情没有保持几天,儋州市法院就将光村镇政府的《民事上诉状》送达给他。光村镇政府上诉称:金园×实业有限公司和光村镇政府所签的《协议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协议,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没有法律依据,滥用司法裁量权;镇政府没有该协议书的存档材料,协议书上仅有公章没有法人代表签名,这说明公章系有人偷盖,系个人行为。上诉状还称《协议书》上盖的公章是伪造的。
看到光村镇政府的《民事上诉状》,可把陈炳卫气坏了。“当初签订《协议书》明明是镇领导开会后决定的,而且还盖了镇政府的公章。不管是什么人当领导,代表的是镇政府而非个人,怎么能因为换了领导就不认账了呢?如果说公章是伪造的,那都可以把我抓去坐牢了!”陈炳卫对现任光村镇领导“新官不理旧账”的行为感到愤慨。
光村工商所
老市场属于无照经营
昨天上午,记者从光村工商所了解到,光村老市场并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属无照经营。2006年3月6日,儋州工商局曾责令老市场的经营者即日起停止无照经营行为,。3月22日,儋州工商局贴出通告,要求在光村老市场所属摊位的经营户,自通告之日起15天内,办理经营场所的变更手续。可是,光村老市场的经营者对儋州工商局的停业通知不予理睬。
2006年8月8日,儋州工商局对光村老市场的承包经营者王国民、王映耀、王茂贞和李五女作出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取缔王国民等4人经营的光村老市场,没收非法所得56320元、罚款15000元。
“儋州工商局对王国民等4人作出处罚决定后,非法的光村老市场不但至今没有取缔,而对他们所作的罚没款决定也一直没有落实。”光村工商所有关负责人说透露,光村老市场归光村镇政府所有,镇政府委托王国民等4人经营管理,每个月向他们收取3600元的管理费。因为利益关系,光村镇政府对非法存在的光村老市场一直听之任之,也不支持工商部门的工作。
光村税务所
经营者多年没有缴税
儋州地税局光村税务所洪所长称,他也觉得奇怪,光村老市场作为一个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市场,却能长期地存在而没人管,而具有合法手续的永昌农贸市场则未能正常营业。
洪所长称,光村老市场的经营者多年没有依法纳税,他曾向光村镇委镇政府反映过此事,镇委镇政府却不置可否,甚至还有个别领导帮着非法经营者说话。洪所长虽然对光村老市场经营者逃税的行为深为不满,但碍着光村镇领导的面子,也不好深究,只能作罢。
市场投资者
合法权益受侵害投诉未果
“我兴建永昌集贸市场所投资的480万元多数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如今光村镇政府不肯履行《协议书》的约定,不愿取缔、关闭老市场,而新市场又不能开起来,我的投资岂不是等于‘打水漂’?镇政府现任领导还说《协议书》上盖的公章是伪造的,这纯属无中生有,真是欺人太甚!”陈炳卫说。
从2006年初至今,陈炳卫多次找儋州市政府多个部门投诉,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一年多时间过去,这事一点结果都没有。陈炳卫担心,自己是一个本分的生意人,跟镇政府打官司自己只能算是弱势个体,不知道官司最终结果对自己是否有利。(记者杨作品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