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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贿赂被罚21万 三亚市公布商业贿赂典型案件


2007年07月30日 08:12

  中新海南网7月30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 记者29日从三亚工商局获悉,今年上半年,三亚工商局继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了对教育、旅游、餐饮、购物等行业的整治。截至到6月底,公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宗,案值330.7万元,罚没款34.9万元,比较典型的案件有三亚一家书店发行教学用书商业贿赂案,罚没款21万多元,天涯之春海鲜店商业贿赂案,罚款3万元等案件。

  2007年5月1日,游客杨先生一行10人在一司机带领下,来到位于三亚市海洋动物园对面的三亚天涯之春海鲜店用餐,费用总计9489元,杨先生怀疑海鲜店存在欺诈行为,遂拨打12315投诉,经查,该海鲜店在帐外暗中给予司机现金回扣共计4700元,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构成商业贿赂行为,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5年5月10日,三亚某书店与三亚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签订《中小学校教学用书发行合同》,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学用书的发行。

  2006年6月19日,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了其存在商业贿赂的行为,经查,该书店假借多种费用名义向三亚市乡镇22所学校和勤工办行贿,获取违法所得为166498.52元。根据有关规定,三亚工商局近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华书店违法所得16.6498.52元,上缴国库,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作者:陈翔 钟日锴)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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