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2间套房竟成12间小户


2007年07月25日 09:18


5楼的房子没有经过报建私自改建

楼下住户天花板上出现多出坑洞

  中新海南网7月25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家住三亚市商品街一巷天龙大厦4楼的曲先生最近很是郁闷,楼上的房主在未报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把自己两套三室一厅的房间改造成12个小户型房间并准备出售。这下曲先生的房子可倒霉了,天花板出现了多处坑洞,经常掉下水泥块和漏水。不仅如此,三亚市规划建设局今日上午对楼上的房主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的情况下,楼上还在继续改建。无奈之下,曲先生只好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进行反映。

  楼上改建房楼下难居住

  今日下午,记者来到曲先生家。曲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在这里住3年了,本来一切都很好,自从6月25日左右开始,楼上502、503的户主周先生开始改建这两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准备把两套房子改建成12套小户型的房子出售。7月2日开始,曲先生家的天花板开始出现了裂缝,之后曲先生立即跟周先生进行沟通,但是周先生并没有做过多的解释。此后的情况越来越糟糕,曲先生家的天花板开始掉下水泥块,有一次掉下的一块水泥块把一个落地扇砸坏了。曲先生的儿子也不敢住在房间里了。记者在曲先生的家中看到,天花板出现了多处坑洞,多处还有明显的渗水迹象,房间里散落了一地的水泥块,而此时楼上还在继续施工,震耳的敲击声让人心惊胆战。

  记者随后来到了502、503室,只见很多工人正在紧张的施工,大量的沙子、水泥堆放在房间里。曲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没有设置防水设备的房间内修建卫生间和厨房,水会渗透进天花板,从而造成自家天花板漏水,而且会造成天花板强度降低,致使破坏情况加剧,形成了恶性循环。

  不把责令停工通知当回事

  记者在房门口看到了一份三亚市规划建设局今日发出的建筑施工整改通知书,通知书上表明,改建存在很多问题,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增加楼面荷载,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变动了建筑主体,在未设架楼板上方切筑墙体,并没有提供设计图纸,规划建设局要求户主立即停工整改,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改造申报建设。

  建筑工人们告诉记者,目前户主在北京,在没有接到户主周先生停工的通知前,他们只好继续施工。而受户主委托的刘姓女子则表示,房子确实是要改建成12套小户型,改建工程已经承包给了一家建筑公司,具体情况她不是很清楚。对于是否报建一事,刘某则含糊其辞。

  购大房割成小房出售赚钱

  随后,记者来到了三亚市规划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该科谢工程师告诉记者,她昨日和今日都去现场看了,现场情况让人心惊。她表示,天龙大厦5楼的户主在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变动建筑主体,并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如果情况继续下去,很可能导致4楼曲先生的房间失去居住功能,为此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该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类似的情况在三亚还有不少,主要是目前三亚的房价越来越高,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房主在购房后,将一些大房分割成小房再次出售,赚取差额。更有一些炒房者买下整层甚至整栋楼房后进行整体改造,分割出售。由于在装修中私自变更建筑主体的监控制度还不完善,他们无法掌握每一家的装修情况,因此在管理上存在很大难度。

  三亚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陈科长则表示,此类情况主要存在于旧房交易中,尤其对于私人房产,监管很难到位。对于小区户型,房产部门责成物业公司进行监控,而对于私人房产进行违规改建的情况,他们对此也是无可奈何。“对这种情况,我们也没有招。”陈科长无奈地摇摇头。陈科长表示,如市民发现这种情况,可及时向房产部门以及规划建设部门投诉,在核实情况后他们将做出意见移交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同时提醒购房者,购房时要仔细查看房产证和原始的设计图纸,避免产权纠纷隐患。

  作者:陈翔、马悦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董卿李咏竞标执导08春晚

美军誓抓拉登 巴反对入境

"绿色网络教室"里玩网游

海口二手房交易市场混乱

2间套房竟成12间小户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