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南省将在三年内实现城镇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


2007年07月25日 08:42

  中新海南网7月25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海南省将在三年里实现主要城镇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海口市和三亚市收费标准提高至0.8元/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比现在收费标准上调2角。

   据了解,目前海南绝大多数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只有在海口、三亚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5座,设计污水日处理能力39.6万吨,目前我省仅海口等六市县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其中海口每立方米收费0.60元,其他收费0.8元/立方米;三亚2006年调整为对居民收费0.45元/立方米,其他收费0.6元/立方米;东方、万宁、儋州和白沙收费均为0.25元/立方米。

   省政府已将海南省各市县政府所在城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列入“十一五”期间重点水污染物减排工程。目前,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海口市长流组团污水处理厂、三亚市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厂中的鹿回头污水处理厂、东方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已经启动。海口市的污水处理费已由原来的0.45元/立方米提高至0.6元/立方米,三亚市的污水处理费也由0.25元/立方米调整到了0.45元/立方米。力争到2010年全省实现主要城镇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海口市和三亚市收费标准提高至0.8元/立方米以上。(记者苏桂除)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暑假,孩子们都在干什么?

男子射杀白鹭村民激愤擒凶

韩第一美女金喜善婚期已定

中国深海考察船下月将访港

中国第2炮兵推动战斗力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