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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通规划提出:建设公共停车场享优惠政策


2007年07月21日 09:53

  中新海南网7月21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在交通规划中,海口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发展的最大盲区——停车场的建设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在本规划中提出,停车设施建设应以发展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占道停车场为补充,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和管理体系。

  停车位缺口10万个

  据了解,目前海口停车设施由社会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路边临时停车三类构成,海口市全市目前共有停车泊位5万多个,按照目前全部停车需求满足的情况下计算,目前城区所需停车面积约需16万个泊位,但实际停车泊位供给与需求缺口却为10万个,且主要分布在美兰区和龙华区,供需矛盾突出。

  对于海口主城区的停车场建设和发展,规划中提出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建立和管理停车设施基金,监督城区停车设施的建设和收费,统筹管理收费,并规划停车场的具体建设。该基金主要来源包括城方财政拨款、停车收费、违章停车罚款、民间投资或捐赠。

  建公共停车场享优惠政策

  规划还认为应鼓励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政府对其开发商应提供政策上的优惠,公共停车场投资较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但它在各种交通设施中,最便于民营化,政府为了鼓励开发商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对建筑物增设配建停车位,可以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如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停车场建设税费减免等。

  有关人士表示,建筑物停车配建的泊位数越多,对社会公共停车场的需求也就越少,因此应严格执行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指标,减少停车场改做他用的情况。同时可以鼓励配建停车场对社会车辆开放,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可以通过不同需求类型的使用时间段不同来安排不同类型的停车,从而达到配建停车场的最大利用。

  规划认为,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内应成立一个专门的停车管理职能机构,如停车管理处,由它把目前分散在各个部门与停车有关的职能集中过来,统一负责制定城市停车政策和地方性停车法规,以及路内外停车设施的规划、审批、筹资等职责。

  作者:谢向荣、杨光、陈庆淅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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