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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网友横渡琼州海峡 政府部门不支持“私渡”


2007年07月11日 08:07

  中新海南网7月11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 琼州海峡有“天堑”的说法,也因此有人希望用原始的方式来征服它,近年来以游泳方式横渡琼州海峡的行动层出不穷。8日,13名中国悠泳网的网友从广东出发横渡琼州海峡,整个横渡过程却是“秘密”进行的,因为他们并未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体和海事部门均表示不支持这种“私渡”行为。

  13人“私渡”琼州海峡

  7月8日6时许,中国悠泳网的13名网友从广东省徐闻县下水横渡琼州海峡。13人来自天津、河南、湖北、深圳等地,都是业余游泳爱好者,其中年纪最大的59岁。这些人在此次活动之前没有经过专业的游泳训练,但都经过1万米游泳的测试,他们这次自发组织的活动最终目的是横渡琼州海峡。当日14时42分许,来自天津的网友“鲤鱼红”首先在海口市白沙门海滩登录,最后13人中除组织者网友“蓝蓝的海”外,其余12人全部横渡成功。

  横渡属于“秘密”行为

  网友们为了这次横渡,从2006年就开始联络海口市政府,但没有取得政府的支持,海事部门也不接受个人横渡海峡的申请,于是网友们决定自发组织横渡,“秘密”下水。整个横渡从筹备到施行都很低调,活动中涉及的下水地点和方式等内容都是保密的,包括横渡人员都是直到下水的前一天才知道。

  横渡“天堑”的参与者对安全并没有十分把握,因此每一个横渡的人都买了近80万元的保险。在下水后也并非一帆风顺,变化多端的水流和变幻莫测的风向给横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50多岁的网友“贾博士”的身体就被海蜇多处蛰伤,组织者“蓝蓝的海”也因身体不适中途退出。

  政府部门不支持“私渡”

  横渡琼州海峡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民间个人横渡行为的安全该由谁来负责?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又该如何管理?

  海口文体局群众体育科科长陈亚福表示,组织群众性水上体育项目是好的,但相关的安全措施要按照合法程序进行,文体部门不支持民间自发的横渡行为,这主要从安全角度考虑。个人的“私渡”不一定能确保横渡者自身的安全,这种行为也可能影响到海峡的航运。

  10日,记者从海南海事局了解到,琼州海峡海况复杂,船舶来往频繁,没有经过正规手续批准的横渡很可能影响到航船预定航道,对过往船舶航行以及横渡者的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的规定,水上活动必须事先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方案和措施并取得海事部门的批准,由所涉及海域的主管机关提前发布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以后才能进行。政府部门不支持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横渡行为。(康凯 马丽原)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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