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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无罪推定 海南省21名刑事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2007年02月13日 08:11

  中新海南网2月13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 海南省法院在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立足公开审判,坚持无罪推定等刑事审判原则,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去年,全省法院共依法宣告21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据悉,海南省法院于去年4月起,先后召开了三次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任务。强调了遵循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事诉讼证人出庭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保障被告人人权原则等审判原则。

  其中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疑罪从无,是指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存有疑点的,该犯罪事实不能成立,应认定无罪;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是指在审理中排除那些通过非法搜查和扣押获取的物证的规则。

  为提高刑事审判质量,以公开促公正,我省法院于去年5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刑事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的目标,注意从程序上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各项诉令权利,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岳嵬 李顺成 吴春萍)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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