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要“社保”
提案:《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提案人:曾宪云
案由:对于在海南就业和打工的几十万农民工来说,不仅要对他们的就业提供便利,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而且还应该对他们进行文化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就业素质。同时作为各级政府还应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鼓励他们为海南的经济腾飞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虽然我省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仍然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必要。
建议:
-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有雇主且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移动,对于流动性大的农民工要确定与之相适应的保险模式,使其老有所养。
-加快制定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医疗需要,合理地确定保障方式和缴费率,解决他们在务工期间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在有条件的单位或是农民工集中的地方,应该鼓励农民工建立自己的维权组织,加快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与本单位工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办理结果
省人劳厅答复———
为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现有政策和工作机制。
劳动保障部门将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以上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应予办理,不得以捆绑参保为由拒绝其参加工伤保险。
对不为农民工缴费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以个人名义参加医疗、养老保险。
提高和扩大农村“低保”
提案:《关于我省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提案人:民建海南省委
案由:2006年10月底,全省18个市县全部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4.2万户6.5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很好地维护和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我省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然而,我省全面建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低保资金缺口大,直接影响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标准和范围仍然达不到规范化和透明化;配套措施仍不完善;存在标准过低、覆盖面窄、地区差别较大等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建议:
-切实落实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
-尽快设立省、市县低保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要明确市县、乡镇和村委会“三级”责任和任务,将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法规建设步伐。
办理结果:
省民政厅答复———
省委、省政府已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工作之一,2006年底农村低保面将扩大至15万人。2006年省级财政在2005年安排农村低保专项资金1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2000万元资金,各市县财政也安排2237万元传统救灾救济资金用于农村低保。
《海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06年8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省民政厅推广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农村住户现金收入调查表》及核算家庭收入的方法,对进一步核准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情况有关指导意见,使之更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保护羊山地区矿石
提案:《关于立即制止出租石头地及乱采矿石资源的提案》提案人:李明天等14名委员
案由:国家对保护生态环境、禁止破坏与非法采挖矿山资源问题己列入法规施行。羊山地区属琼北火山岩裸露区,总面积497平方公里,地表多为火山喷出的玄武岩组成的石砾地,它保护了全国最典型最完整的火山岩地貌,有着多彩多姿的火山口、火山洞、火山溪、火山井、火山岛和火山峡谷。
但当前,羊山地区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遭受严重的破坏,到处存在乱砍伐树林、个人出租荒山石头地及乱采矿石。羊山地区的树林和天然的矿山资源正遭受严重的破坏,对这些情况与问题,如不制止,羊山地区的林木和矿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变成一片荒芜和坑地。
建议:
-海口市人大立法,制止出租荒山石头地,制止在羊山地区范围内非法挖掘矿石资源。
-对非法砍伐树林要坚决取缔,对非法乱挖矿山采石的单位及个人,坚决惩处。
办理结果:
海口市政府办答复———
责成市国土部门会同林业部门、秀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研究办理。市国土部门、林业部门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两个区政府的配合下,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调查,按各自的职责,认真抓落实。
秀英、龙华区政府组织对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及周边的采石场进行清理,该区域内的采石场将被限期撤出,国土部门也不再批准在该区域设立采矿权。
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
提案:《关于加强我省沿海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人:民建海南省委
案由:我省海防林体系建设始终没有走出“治理—破坏—再治理—再破坏”的怪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认识不到位,没有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2、不合理开发,造成断带现象严重,对沿海地区的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3、海防林带质量不高,防护效能低下。4、“责、权、利”不统一,群众造林没有积极性。5、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无法营造高标准的海防林。6、保护监管不严,盗伐、滥伐现象严重。
建议:
-加快制定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
-大幅度提高海防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
-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的投资机制。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深化对海防林体系建设的研究。
办理结果:
省林业局答复———
我省已将海防林工程列入“十一五”规划中。我局已搞好“十一五”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并上报国家林业局。
我们将在争取中央财政大力支持的同时,争取省财政也拨出专款,大力支持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工程。逐步提高沿海基干林带和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要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争取省财政另加补助,逐步提高到每亩30元以上。
将在沿海防护林建设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海防林建设的科研工作,开展海防林功能分区、树种选育、抚育管理、更新方式和生态效益监测等研究工作,为海防林建设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提案:《关于加强我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提案人:省台联
案由:我们通过网络采用小规模问卷调查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等方式对我省及岛外的一些大中小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在抽样调查中发现,中小学小部分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大部分小学生则有过人际交往的困惑,绝大多数的中小学生都遭遇过成长的烦恼,渴望了解自我,不知如何应对外界的人和事,存在考试前的焦虑压迫心理。
大学生则面临就业压力困扰,这些青少年大部分有过焦虑、抑郁、厌烦、冲动、愤怒等情绪偏差表现。
提议:
-学校要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和条件建设,建构学校一级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起一支较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在教育孩子如何做人、面对挫折、适应环境,学习人际沟通等方面多倾注精力,保持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性。
-有关部门要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学校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服务帮扶计划,向学校、向家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办理结果:
省教育厅答复———
我省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已经充分认识到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要求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目前开展得比较好的学校的心理咨询逐渐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
要求学校在没有专业教师的情况下,从具有丰富政治思想工作经验的班主任中优先选拔。
要求学校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支持心理健康教育,举办讲座等。省教育厅正在研究通过有偿办班的方式,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师资。